龚行天罚【拼音】:gōng xíng tiān fá解释奉天之命进行惩罚。出处东汉·班固《汉书·叙传下》:“皇矣汉祖,龚行天罚,赫赫明明。”示例手握牙璋,~。 ★清·陈康祺《燕下乡脞录》第二卷近义词替天行道、恭行天罚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替天行道
“龚行天罚”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尚书·甘誓》,原文记载为“今予惟恭行天之罚”,其中“恭”通“龚”,意为奉行、执行。这一表述生动体现了上古时期“君权神授”与“天命”观念在政治与军事行动中的核心地位。它描述了统治者或征讨者秉承上天的意志,对违背天道、失德失政者进行惩罚的正义行为,强调了行动的合法性与神圣性。 从历史背景来看,该成语最早出现在夏启讨伐有扈氏的誓师词中。启宣称有扈氏轻蔑五行、怠弃三正,违背了天道伦常,因此自己必须恭敬地执行上天对它的惩罚。这种将征伐理由归结于“天命”与“道德”的做法,奠定了后世中国政治文化中“吊民伐罪”的思想传统。商汤伐桀、周武王伐纣等重大历史事件,均沿用了类似的逻辑,即宣称前朝统治者失德逆天,而己方的军事行动是替天行道、解民倒悬的正义之举。 在思想内涵上,“龚行天罚”超越了单纯的军事描述,深刻融入了中国古代的哲学与政治伦理。它连接了“天”(超越性的意志与秩序)、“德”(统治者的品德与政绩)与“罚”(现实的武力制裁)三者。统治者必须自身有德,方能感知并代表天命;而对失德者的惩罚,既是恢复天道秩序的必要手段,也警示统治者必须以德配天。这一观念为政权更迭和武力使用提供了一套具有道德高度的解释框架,使其在儒家思想体系中成为“仁义之师”的理论先声。 随着时代演变,“龚行天罚”的适用场景有所扩展。它不仅可以指代历史上朝代更替时的重大征伐,也被用来形容任何秉承正义原则、铲除暴虐或邪恶势力的行为,带有强烈的道义褒奖色彩。其核心始终在于强调行动本身的正当性、合法性与崇高目的,即行为并非出于私欲,而是代表了一种更高的公理与秩序。 综上所述,“龚行天罚”是一个承载深厚历史与文化底蕴的成语。它不仅仅是对一种古代军事宣战行为的记载,更是理解中国传统政治合法性观念、天命思想以及德治理想的关键词汇。它反映了古人将世俗权力与超越性的道德准则紧密结合的思维方式,在中国政治哲学史和语言文化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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