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琴煮鹤【拼音】:fén qín zhǔ hè解释把琴当柴烧,把鹤煮了吃。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出处宋·胡仔《苕溪渔隐丛前集》引《西清诗话》:“义山《杂纂》,品目数十,盖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背山起楼,烧琴煮鹤。”示例~从来有,惜玉怜香几个知。 ★明·冯梦龙《醒世恒言》卷三近义词烧琴煮鹤、焚琴鬻鹤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比喻糟蹋美好的事物英文cook a crane for meat and burn a stringed instrument for fuel
成语“焚琴煮鹤”由“焚琴”与“煮鹤”两个意象组合而成,字面意思为焚烧琴具、烹煮仙鹤,用以比喻粗暴糟蹋美好事物,践踏风雅,破坏意境的行为。这一成语通常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不仅指对具体物件的损毁,更延伸至对文化艺术、自然景致、高尚情操等抽象价值的蔑视与摧残。它生动刻画了一种庸俗粗鄙、不解风情的姿态,常被用来批评那些缺乏审美素养、只重实用功利之人。 该成语的渊源可追溯至古代文献中的类似表述。宋代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引《西清诗话》记载:“义山《杂纂》,品目数十,盖以文滑稽者。其一曰杀风景,谓清泉濯足,花下晒裈,背山起楼,烧琴煮鹤。”其中“烧琴煮鹤”已被明确归入“杀风景”之列。至明代冯梦龙《醒世恒言·卖油郎独占花魁》中,则直接使用了“焚琴煮鹤”的表述:“焚琴煮鹤从来有,惜玉怜香几个知。”由此可见,这一成语在明清时期已基本定型,并广泛流传于文学作品之中。 从文化内涵分析,“琴”与“鹤”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具有特殊的象征意义。古琴被视为君子之器,是高雅音乐与文人情操的载体,承载着“礼乐”精神与修身养性的功能;鹤则因其飘逸出尘的形象,常与隐士、长寿、仙道相联系,象征着高洁与超凡脱俗。二者皆是风雅与美好境界的代表。因此,“焚琴煮鹤”的行为,本质上是对文人雅士精神追求与审美价值的彻底否定,暴露了行为者精神世界的贫瘠与庸俗。 这一成语在现实应用中涵盖范围甚广。它可以形容对艺术珍品的破坏,如毁坏名画、古迹;也可以指责对自然风光的践踏,如在风景名胜区乱建滥伐;更可引申至对人才埋没、文化传统漠视等社会现象。其核心在于强调一种价值错位——将本应珍视、欣赏的美好事物,降格为满足低级实用需求的工具,从而造成不可逆的损失与遗憾。 时至今日,“焚琴煮鹤”仍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在经济发展与城市化进程中,盲目开发导致文化遗产受损、生态环境破坏;在商业社会里,过度功利化有时使艺术创作沦为纯粹商品;在日常交往中,不尊重他人情感与雅兴的行为亦属此类。成语提醒我们,文明社会不仅需要物质进步,更需要审美能力的培育与对美好事物的敬畏之心。它呼吁人们在追求实用效率的同时,保有那份“惜玉怜香”的细腻情怀,避免成为“焚琴煮鹤”式的破坏者,从而守护生活中的诗意与文化的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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