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穷恤寡【拼音】:zhèn qióng xù guǎ解释救济贫穷和无依靠的人。出处《北史·魏纪四·孝明帝》:“壬寅,诏以旱故,命依旧雩祈,察理冤狱,掩胔埋骼,振穷恤寡。”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振穷恤寡”是一个源自中国古典文献的成语,其字面含义为“救济贫穷者,体恤孤寡之人”。这一成语深刻体现了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仁爱思想与社会关怀,是传统儒家“仁政”理念与民间互助精神的具体呈现。它不仅仅指物质上的援助,更蕴含着对弱势群体处境的理解与尊重,倡导一种基于同情与责任的社会支持体系。 从历史渊源来看,“振穷恤寡”的思想早在先秦时期便已萌芽。《周礼》中已有“以保息六养万民”,包括“慈幼、养老、振穷、恤贫、宽疾、安富”等举措,其中“振穷”与“恤贫”便与此成语内涵相通。而《礼记·礼运》篇描绘的“大同”理想社会,其中“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愿景,更是将恤寡与振穷视为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后世历代王朝在施政中,也常将减免赋税、设立义仓、抚恤孤老等作为“振穷恤寡”的具体实践,使之成为衡量政治是否清明、社会是否仁厚的一个道德标尺。 这一成语的结构由“振穷”与“恤寡”两个动宾词组并列构成,对仗工整,意义互补。“振”有救助、兴起之意;“穷”指处境困厄、缺乏生计之人。“恤”为体恤、周济;“寡”原指寡妇,后引申为孤苦无依者。两者结合,涵盖了社会中最需要帮助的贫困与孤独两类人群,强调了救助行动的全面性与针对性。其情感色彩庄重而恳切,多用于褒扬政府德政、慈善义举或高尚品德。 在文化价值上,“振穷恤寡”是中华传统美德“仁者爱人”的重要体现。它与“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推己及人思想一脉相承,鼓励人们超越家庭和宗族的界限,将关爱扩展到社会中的弱势成员。这种思想深深植根于中国社会的伦理观念中,促进了民间结社、义庄、善堂等慈善组织形式的发展,形成了官方与民间互补的救济网络。 时至今日,“振穷恤寡”的精神并未过时,反而在现代社会获得了新的诠释与践行。它对应于现代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精准扶贫政策以及公益慈善事业,强调通过制度性安排与人性化关怀,确保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与尊严。同时,它也提醒我们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必须关注社会公平,主动向贫困者、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群体伸出援手,构建包容、温暖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振穷恤寡”不仅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更是一种穿越时空的社会理想与道德召唤。它从历史中走来,凝聚着先人对美好社会的期盼,并在当代持续焕发出生命力,激励着个人、社会组织乃至国家,以实际行动践行扶危济困的永恒价值,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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