旌善惩恶【拼音】:jīng shàn chéng è解释表彰好人好事,惩办恶人恶事。出处《旧唐书·萧复传》:“陛下自返宫阙,勋臣已蒙官爵,唯旌善惩恶,未有区分。”示例呜呼,~,申公匪私,生者享爵禄之荣,死者沐恩光之贲。 ★明·王士桢《鸣凤记·封赠忠臣》近义词奖善惩恶、扬善惩恶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旌善惩恶”是一个富有深刻道德意蕴的汉语成语,其核心思想在于表彰良善、惩戒邪恶,以引导社会风气,维护公正秩序。这个成语由两个动宾词组并列构成:“旌善”意为表彰善行,“惩恶”意为惩罚恶行。它高度概括了中国传统社会治理与道德教化中的一个基本原则,即通过明确的赏罚来树立行为标杆,从而达到扬善抑恶、教化人心的目的。其精神内核与“赏善罚恶”、“彰善瘅恶”等成语相通,体现了古老而普世的公正理念。 该成语的思想根源深远,可追溯至先秦时期的政治与伦理学说。儒家经典强调“礼乐刑政”的综合运用,其中便包含了旌表与惩戒的思想。例如,《尚书》中有“旌别淑慝,表厥宅里”的记载,意指区分善恶,在其乡里进行表彰,这可视作“旌善”理念的早期体现。而法家思想则更侧重于“惩恶”一面,主张严明法纪,信赏必罚,以法律威慑禁止奸邪。儒法两家思想在历史长河中相互融合,共同塑造了古代中国“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的治理传统,“旌善惩恶”正是这一传统在实践层面的生动表述。 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旌善惩恶”的制度化与仪式化成为了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历代王朝往往通过树立牌坊、赐予匾额、编纂地方志列传等方式,对孝子、节妇、义士、良吏等德行突出者进行公开褒奖,此为“旌善”。同时,通过法律刑罚、乡约族规、舆论谴责等途径,对奸盗、忤逆、欺诈等恶行予以制裁和贬斥,此为“惩恶”。这种赏罚分明的机制,不仅在于事后处置,更在于其强大的社会导向功能,它向民众清晰传达了何为值得推崇的美德,何为必须摒弃的恶行,从而在基层社会构建起一套基于荣辱观的道德秩序。 超越具体的历史制度,“旌善惩恶”作为一种文化理念,已深深嵌入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它在文学作品中,是评判人物、推动情节的价值标尺;在民间故事里,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朴素信仰;在日常人际交往中,是社会舆论进行道德评价的内在准则。这一理念强调了社会的责任,即不能对善恶漠然置之,而必须通过集体力量表明鲜明的态度,以此滋养善的土壤,遏制恶的蔓延。它肯定了正义的力量,寄托了人们对公序良俗与社会和谐的永恒追求。 时至今日,“旌善惩恶”的古老智慧仍未过时,并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惩恶”主要依靠公正严明的司法体系来实现,而“旌善”则体现在各类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见义勇为的奖励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等方面。它提醒我们,一个健康的社会,不仅需要法律对恶行的刚性约束,也需要通过制度和文化对善行给予充分的肯定与鼓励,从而激发人性中的光明面,凝聚向上向善的力量。因此,“旌善惩恶”不仅是历史的回响,更是构建当代精神文明、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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