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顶方趾【拼音】:yuán dǐng fāng zhǐ解释指人类。同“圆首方足”。出处清·龚自珍《〈升平分类读史雅诗〉自序》:“彼非圆顶方趾、父母所生之民耶?”示例鲁迅《文学的阶级性》:“人是同样的~,要吃饭,要睡觉。”近义词圆首方足、圆颅方趾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指人
成语“圆顶方趾”,亦作“圆首方足”,是中国古代典籍中一个颇具哲学意蕴与人文关怀的词汇。其字面意思是指圆形的头颅和方形的脚掌,用以代指全人类。这一表述并非基于精确的解剖学观察,而是源于中国古代“天圆地方”的宇宙观,并将其巧妙地投射到对人体形态的认知上,体现了“天人相应”的传统思想。头顶圆而象天,足下方而法地,人之形体便成为天地宇宙的微观缩影,从而赋予了人类在万物中一种独特而崇高的地位。这一成语的诞生,深深植根于中华文化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思考。 该成语最早可见于《淮南子·精神训》,其中有“故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的论述,系统阐述了这种天人相应的观念。其后,在《南史·陈高祖纪》中,出现了更为凝练的“圆首方足,俱为人类”的用法,使其明确成为指代所有人的代称。因此,“圆顶方趾”的核心含义,即泛指普天之下的芸芸众生,不分地域、种族、贵贱。它强调的是人类作为整体所具有的共性,蕴含着一种朴素而广博的平等观念与同类意识。在古代文献中,它常被用于论述君王应施仁政于天下万民,或泛指人类的普遍生存状态与命运。 从文化价值上看,“圆顶方趾”超越了简单的形容,上升为一种文化符号。它反映了先民试图从最根本的生理构造上寻找人类共通点的努力,是一种基于直观形象的生命哲学表达。在“圆”与“方”的几何形态对比中,不仅包含了天地造化的思想,也暗喻了中国人对“规矩”、“中和”的审美与伦理追求——圆以应变动,方以立规矩,人立于天地间,需兼具灵活与原则。这使得该成语在指代人类时,平添了一份对人之为人所应具备的品格与责任的期许。 与许多特指某一类人(如“帝王将相”、“布衣黔首”)或带有褒贬色彩(如“衣冠禽兽”)的成语不同,“圆顶方趾”是一个高度中性、涵盖性极广的统称词。它的使用,往往能消解社会身份差异,将讨论焦点凝聚于“人类”这一生物种类或社会整体的层面。例如,在谈论普遍人性、民生疾苦或人类共同面对的命题时,使用此成语能营造出一种宏阔而庄严的语境。即便在当今时代,它仍未被完全尘封,在书面语或某些庄重场合,偶尔会被用以表达“全人类”的概念,承载着一份古雅而厚重的历史感。 综上所述,“圆顶方趾”不仅仅是一个指代人类的别致说法,更是一个凝结了中国古代宇宙观、生命观与社会观的文化结晶。它从独特的形体比喻出发,最终抵达了对人类整体性、平等性与在天地间位置的深沉思索。这个成语提醒我们,无论时代如何变迁,技术如何进步,所有人类在最基本的生理构造与生存依托上,都共享着同样的“圆顶”与“方趾”,这构成了我们理解彼此、共担命运的最原始也是最坚实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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