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文傅会【拼音】:shēn wén fù huì解释牵强而苛细地援引法律条文陷人以罪。出处《明史·仁宗纪》:“吏或深文傅会,以致冤滥。”示例近义词深文附会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深文傅会”是一个较为罕见的成语,其正确写法应为“深文附会”,也常与“深文周纳”一词相关联或混淆。这一成语融合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与语言文字的微妙内涵,其核心含义是指刻意地、过度地援引或曲解法律条文或文献字句,以牵强附会的方式给人罗织罪名或强加某种解释。它生动地描绘了一种利用文字手段进行构陷或强辩的行为,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 从语义构成来看,“深文”一词源远流长,原指法律条文制定得深刻严密,后世多引申为苛刻地援引或深究法律条文。“附会”则指将无关或联系不紧密的事物勉强凑合在一起,即牵强附会。两者结合,“深文附会”便精准地刻画了这样一种行为模式:断章取义,刻意从复杂的条文或典籍中寻找依据,甚至不惜歪曲原意,以达到特定的、往往是不正当的目的。与之相关的“深文周纳”,则更进一步,强调周密地罗织罪名,构陷于人,两者都反映了传统社会中文字狱与司法弊端的阴暗面。 这一成语的产生和发展,与中国漫长的封建历史,特别是严刑峻法的司法实践和文字狱传统密切相关。在君主专制时代,统治者或官吏为了打击异己、巩固权力,常常从臣子或文人的奏章、著作中寻章摘句,挖掘所谓的“微言大义”,无限上纲,从而制造冤狱。例如明清时期的文字狱,便是“深文附会”的极端体现。不仅于司法领域,在学术争论或日常辩驳中,若有人不顾逻辑与事实,仅仅依靠片面摘取经典语句来支撑其谬论,这种行为同样可被形容为“深文附会”。 在当代语境下,“深文附会”的用法已不局限于法律范畴,而扩展至学术讨论、舆论争辩乃至日常沟通等多个领域。它批评的是一种不健康、不诚实的论述方式:不是基于事实和理性进行论证,而是依赖于对权威文本或规则的片面、扭曲解读来攻击他人或为自己辩护。这种行为破坏了交流的真诚性与有效性,容易导致误解与对立。因此,该成语至今仍具有重要的警示意义。 综上所述,“深文附会”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成语,它更像一面文化棱镜,折射出对语言权力滥用现象的深刻审视。它提醒我们,无论是运用法律、解读经典还是日常说理,都应秉持实事求是、严谨公正的态度,避免陷入为达目的而曲解文本的误区。理解这个成语,有助于我们培养批判性思维,警惕语言和文字可能被异化为构陷工具的风险,从而促进更加理性、清明的社会对话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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