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查查 > 指腹为婚 的意思

指腹为婚


指腹为婚【拼音】:zhǐ fù wéi hūn解释在怀孕时就为子女定下婚约。出处《魏书·王宝兴传》:“汝等将来所生,皆我之自出,可指腹为亲。”示例彼时九王爷因娘娘又怀身孕,曾与骆老爷~,倘生郡主,情愿与骆公子再续前姻。 ★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五十六回近义词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反义词歇后语东床择婿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家长包揽婚姻英文parental betrothal 成语故事东汉初年,将军贾复跟随刘秀南征北战,一次在战斗中不幸负重伤,光武帝刘秀十分心痛与难过,得知贾复的妻子怀孕在身,便对她说:“如果生女儿,我儿子娶她,如果生儿子,我女儿嫁给他。”

指腹为婚:成语接龙顺接


成语“指腹为婚”是中国古代一种独特的婚姻习俗,特指子女尚未出生时,双方父母便通过约定,若所生子女性别相异则结为夫妻的婚约形式。这一习俗最早可追溯至东汉时期,在《后汉书·贾复传》中便有相关记载:东汉大将贾复战伤,光武帝刘秀为抚慰其心,承诺若贾复得子、自家得女,则让二人婚配。此典故被视为“指腹为婚”的雏形,体现了古代社会通过婚姻纽带巩固人际关系的传统思维。

“指腹为婚”盛行于魏晋南北朝至唐宋时期,尤其在贵族与士大夫阶层中颇为流行。其产生与古代社会结构密切相关:一方面,它强化了家族间的政治联盟或经济利益关系,使双方通过血缘联结形成稳固共同体;另一方面,在注重门第观念的时代,此举能确保子女婚姻符合家族地位,避免未来婚配的不确定性。此外,古代医疗条件有限,婴儿存活率较低,提前约定婚约也隐含了对子嗣延续的祈愿。

这一习俗的履行过程通常伴随着严谨的仪式。双方家庭会以割衣襟、赠玉佩等信物作为凭证,并撰写婚书以示正式。然而,由于婚约订立时间过早,实际履行中常出现诸多问题:若一方子女夭折、残疾,或家道中落,另一方可能悔婚,从而引发诉讼或道德争议。宋代以后,随着礼法制度的完善,法律对“指腹为婚”逐渐持否定态度,《大明律》更明文禁止此类婚约,强调婚姻应基于当事人意愿。

从文化内涵上看,“指腹为婚”反映了古代中国婚姻制度中“父母之命”的权威性,个体意愿往往被忽视。它既是宗法社会家族利益的缩影,也暴露了封建礼教对个人命运的束缚。文学作品中,这一题材常成为戏剧冲突的源泉,如元代杂剧《墙头马上》、明清小说《红楼梦》中均有相关情节,通过婚约与个人情感的矛盾,批判了封建婚姻的僵化与不合理性。

随着社会变迁,“指腹为婚”在明清时期逐渐式微,但其文化影响延续至今。现代汉语中,“指腹为婚”一词已脱离具体习俗,常被引申为“过早约定”或“强制安排”的隐喻,用以批评脱离现实的主观决定。这一成语不仅成为研究古代民俗与法律的重要窗口,也提醒着人们尊重个人选择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彰显了从传统礼教向现代文明演进的历史轨迹。

相关链接


书籍推荐

热搜词推荐

渔夫宋朝而非桑塔格托尔斯泰一幅观众安东尼心法基础设施千年玩笑新论生活方式行间实验性国风曲目民族注释工程造价写手全过程赖特花园伊藤老房子哲思深远上海交通大学书圣无所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