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惩大戒【拼音】:xiǎo chéng dà jiè解释惩:惩罚;戒:劝戒。有小过失就惩戒,使受到教训而不致犯大错误。出处《周易·系辞下》:“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示例至于那六百两银子,我是并不稀罕,不过借此~,也叫你东家晓得点轻重。 ★清·吴趼人《糊涂世界》第十一回近义词小惩大诫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防微杜渐
成语“小惩大戒”,也常被写作“小惩大诫”,意指通过施加轻微、适当的惩罚或告诫,来使人警醒,从而防止将来犯下更大的过错或招致更严重的后果。这个成语蕴含着深刻的教诲和警示意义,体现了中国传统智慧中注重防微杜渐、以微知著的处事与育人哲学。其核心思想在于,惩戒本身并非目的,而是一种教育手段,旨在促人反省,达到自我约束和预防为主的效果。 从字面解析来看,“小惩”指的是程度较轻的处罚或批评,“大戒”则意味着实现重大的警戒、戒备效果。两者结合,形象地说明了通过处理小问题来避免大祸患的道理。这一理念与中国古代典籍《周易·系辞下》中的“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一脉相承。在《周易》的语境中,这句话是说明,让犯错的人受到小的惩罚从而得到大的教训,这对于普通人(“小人”在此指平民或德行未臻完善者)而言是一件幸事,能使其免于陷入更大的灾难。 在实践应用中,“小惩大戒”的原则广泛存在于社会管理、家庭教育和个人修养等多个领域。例如,在家庭教育中,父母对孩子的小过失进行及时的批评或适度的管教,是为了帮助孩子树立规则意识,明白是非对错,从而避免其日后行为失范,酿成难以挽回的错误。在学校教育里,教师对学生的轻微违纪行为予以纠正,目的也是引导其自律,这远比问题积重难返时再进行严厉惩处更为有效和人性化。在法律和社会治理层面,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必要的处罚和警示,同样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预防更严重的犯罪发生。 这个成语所倡导的,是一种富有远见和建设性的管理或教育方法。它强调的不是严刑峻法或苛刻责罚,而是恰到好处的干预和引导。它要求执行惩罚的一方需具备敏锐的洞察力,能在问题萌芽初期就识别其潜在危害;同时也要有宽容和挽救之心,惩罚的力度应以能使受罚者真心悔悟、引以为戒为尺度。因此,“小惩大戒”的过程,往往伴随着教诲和沟通,旨在触动内心而非仅仅施加外在压力。 总之,“小惩大戒”不仅是一个常用的成语,更是一种蕴含东方智慧的处世与育人哲理。它提醒我们,无论是对待他人还是自我要求,都应当重视初始阶段的微小偏差,通过及时、适度的纠正来防患于未然。在当今社会,这一思想对于促进个人健康成长、维护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依然具有非常积极的现实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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