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静有法【拼音】:dòng jìng yǒu fǎ解释法:常规,法则。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常规。指行动合乎规范。出处《周易·系辞上》:“动静有常,刚柔断矣。”示例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是谓妇德。 ★《金史·后妃传赞》近义词动静有常反义词语法作定语、宾语;指行动合乎规范
“动静有法”是一个蕴含深刻哲理的成语,它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固定成语,而是由“动静”与“有法”两个概念组合而成的精炼表达,高度概括了中国传统思想中关于行为与规律的智慧。其核心内涵是指在行动与静止、工作与休憩、进取与守成等一切对立统一的活动中,都应遵循内在的法则与尺度,做到合乎时宜、张弛有度。 从思想渊源上看,“动静有法”植根于悠久的中华文化传统。儒家思想强调“时中”与“礼法”,主张人的言行应符合时机与规范,所谓“君子而时中”。道家思想则从宇宙运行规律出发,如《道德经》所言“清静为天下正”,认为静是动的根本,动与静应顺应自然之道。易学中阴阳变易、相辅相成的观念,更是为“动静有法”提供了哲学基础。这些思想共同塑造了一种追求平衡、讲究节度的人生与实践智慧。 这一理念在具体实践中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在个人修养方面,它要求人们既要积极进取、有所作为,也要懂得适时收敛、静心思考,做到“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在为人处事上,它倡导审时度势,该行动时果断坚决,该静观时沉稳蓄力,使行为契合情境与规律。在艺术创作领域,无论是书法绘画的布局留白,还是音乐戏曲的节奏起伏,都体现了动静相宜、法度严谨的美学追求。甚至在国家治理与军事策略中,“动静有法”也表现为法令规章的建立与因地制宜的灵活执行。 “动静有法”所蕴含的“法”,并非僵化的教条,而是指客观规律、伦理准则和适度原则。它反对毫无节制的妄动,也鄙弃一成不变的死寂,强调的是在洞悉规律基础上的主动调控与和谐统一。掌握此“法”,能使人在纷繁变化中保持从容,在应对挑战时举措得当,最终达到《中庸》所描述的“从容中道”的理想境界。 综上所述,“动静有法”作为一个高度凝练的表达,深刻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秩序、平衡与智慧的追求。它提醒我们,无论是在个人生活还是社会活动中,都应当努力探寻并遵循那连接“动”与“静”的恰当法则,从而实现更和谐、更有效的发展与成就。这一思想至今仍对现代人管理时间、调节身心、规划人生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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