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查查 > 法出多门 的意思

法出多门


法出多门【拼音】:fǎ chū duō mén解释门:门径。指各部门各自为政,自立法制,使法令不能统一,无从执行。出处北宋·欧阳修《新唐书·刘贲传》:“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法出多门,人无所措。”示例我们不希望看到~的局面。近义词政出多门反义词法出一门语法作宾语、定语;指各自为政英文laws came from multiple executive成语故事唐朝时期,内侍省权重一时,他们挟制天子,横行海内,无法无天。唐文宗想摆脱这种场面,下诏让正直的人上疏辩政之疵,以便量才录用。幽州进士刘贲上疏说豪门猾吏之所以敢不守法度,是因为法出多门,造成有令不止

成语“法出多门”源自中国古代的法律实践与政治批评,指法律法规或政令由多个不同的部门或机构制定和颁布,导致法令不统一、相互矛盾,进而造成执行混乱、社会失序的现象。这一成语不仅反映了古代中央集权制度下的治理难题,也揭示了权力分散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其核心在于强调法令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主张政令应当出自单一、明确的源头,以确保社会运行的稳定与效率。

从历史背景来看,“法出多门”常出现在王朝衰微或政治分裂时期。例如,唐朝后期,藩镇割据导致地方势力各自为政,中央政令难以贯彻,地方法规层出不穷,形成了“法出多门”的局面,加剧了社会动荡。宋朝以后,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这一现象有所缓解,但官僚体系内部的部门利益冲突仍可能导致政令不一。古代思想家如韩非子曾强调“法莫如一而固”,主张法律应当统一且稳定,反对多头立法,这体现了对“法出多门”潜在危害的深刻认识。

在实际应用中,“法出多门”的危害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降低行政效率,各部门或地区的规定相互抵触,使民众和执行者无所适从;二是损害法律权威,多头立法易引发选择性执法或权力滥用,削弱公众对法治的信任;三是阻碍社会公平,不同群体可能因适用不同法规而受到不公正对待。例如,在经济领域,若税收、贸易等政策由多个部门分别制定,缺乏协调,就容易产生漏洞和矛盾,影响市场秩序。

在现代社会,“法出多门”的现象依然值得警惕。随着政府职能的细分和专业化,各部门可能基于自身职责出台法规,若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就容易产生冲突。因此,现代法治强调立法统一原则,通过宪法和法律体系确保政令的一致性。在中国,立法法明确规定了立法权限和程序,旨在避免“法出多门”的问题,保障国家法治的统一和尊严。同时,国际比较中,联邦制国家如美国也存在联邦与州法律之间的潜在冲突,需要通过司法审查等手段加以调和。

总结而言,“法出多门”作为一个历史成语,其警示意义超越了时代。它提醒我们,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法治建设都需要注重统一性和协调性,避免因权力分散或部门利益而导致法令混乱。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确保法律体系的和谐统一,是防止“法出多门”现象、维护社会稳定的关键。这一成语不仅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为当代法治实践提供了宝贵的借鉴。

相关链接


书籍推荐

热搜词推荐

鸟类暨南大学简明兰亭吐温现场书画艺术灵光是一本品牌你的手详图歌曲纺锤少儿青莲教你遗址寺观地图木雕定律旷达醴泉布朗庄子英语也为法宝埃菲尔铁塔很好玩文稿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