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无遗才【拼音】:yě wú yí cái解释指任人唯贤,人尽其才。同“野无遗贤”。出处《周书·苏亮等传论》:“既焚林而访阮,亦榜道以求孙,可谓野无遗才,朝多君子。”示例近义词野无遗贤、野没遗贤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指爱惜人才
成语“野无遗才”出自《尚书·大禹谟》,原文为“野无遗贤,万邦咸宁”,后演变为“野无遗才”,意指在民间没有被遗漏的人才,形容政治清明、人才尽得其用。这一成语蕴含着中国古代对理想社会治理状态的向往,即统治者能够广泛发掘并任用贤能之士,使社会各阶层的人才都能为国家效力,从而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从历史背景来看,“野无遗才”体现了儒家思想中“选贤与能”的政治理念。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普遍重视人才的作用,尤其是儒家强调“举直错诸枉”,主张通过德才兼备的选拔机制,打破贵族世袭的局限性,使平民中的杰出者也有机会参与治国。例如,周代的“乡举里选”制度,汉代的察举制,乃至隋唐以后成熟的科举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实践了“野无遗才”的理想,促进了社会流动与政治稳定。 这一成语的文化内涵深远,它不仅关乎人才任用,更反映了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野无遗才”被视为盛世的重要标志,如唐太宗时期“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的科举盛况,便是这一理念的体现。同时,它也警示统治者若不能广纳贤才,可能导致“国无良臣,野有遗贤”的衰败局面,如屈原在《离骚》中感叹“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便暗含了对人才埋没的忧虑。 在现代社会,“野无遗才”的理念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它提醒我们在教育、就业和社会治理中,应建立公平的选拔机制,避免因出身、地域或背景等因素而埋没人才。例如,通过完善教育公平政策、拓宽人才晋升渠道,可以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然而,完全实现“野无遗才”是一种理想状态,现实中难免存在人才匹配的偏差,但其核心精神——尊重人才、追求人尽其用——始终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 总之,“野无遗才”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不仅承载着古代中国的治国智慧,也延续着对人才价值的永恒肯定。它从历史中走来,至今仍启迪我们思考如何构建一个更包容、更高效的社会体系,让每一个人都有机会施展才华,共同促进文明的发展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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