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认不讳【拼音】:zhí rèn bù huì解释直截了当承认,毫不回避隐瞒。出处中国近台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徐锡麟安庆起义清方档案》:“马子畦一犯即现获之黄福诡名,亦经质讯明确,直认不讳。”示例这几条罪案,本社同人当然~。 ★陈独秀《新青年·罪案之答辩书》近义词自认不讳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直认不讳”意指直接承认自己的过错或罪行,毫不隐瞒、避讳。这一成语蕴含着坦诚、勇敢面对过失的积极态度,常被用于形容人在面对错误或质疑时,不推诿、不狡辩,而是敢于承担责任的行为。从字面上看,“直认”即直接承认,“不讳”则指无所忌讳,两者结合,强调了坦率与担当的精神内核。这一成语不仅体现了个人品德的高尚,也反映了中华文化中对诚信与正直的推崇。 “直认不讳”的出处可追溯至古代文献,其思想渊源与儒家文化密切相关。儒家强调“知错能改,善莫大焉”,主张人应当勇于正视自身的过失,并通过反省与改正来提升道德修养。在历史记载中,许多贤臣良将都曾以“直认不讳”的态度面对君主的责问或自身的失误,从而赢得了尊重与信任。例如,唐代名臣魏征以直言进谏著称,即便触怒皇帝,也坚持坦诚己见,其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直认不讳”的精神。这一成语在历史长河中逐渐固化,成为形容坦荡胸怀的典型表达。 在现代社会,“直认不讳”的意义愈发凸显。在人际关系中,敢于承认错误往往能化解矛盾、增进信任;在职场或公共领域,领导者或公众人物若能做到“直认不讳”,更能树立榜样,促进诚信文化的建设。例如,企业在面临失误时,若选择公开承认并积极补救,反而可能赢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反之,若一味掩饰、推诿,则可能导致信誉扫地。因此,“直认不讳”不仅是个人修养的体现,也是社会和谐与进步的重要基石。 从心理层面分析,“直认不讳”需要克服人性中固有的自我保护倾向。人们往往因恐惧惩罚、丢失颜面或损害利益而选择隐瞒错误,但长远来看,这种逃避行为可能带来更大的心理负担与社会后果。相反,坦然承认过失能减轻内心焦虑,并为他人的谅解与协作创造空间。心理学家指出,勇于承担责任的行为有助于培养健全的人格,并促进人际关系的良性循环。因此,“直认不讳”不仅是一种道德选择,也是一种智慧的生活态度。 总之,成语“直认不讳”以简洁的语言 encapsulate 了中华文化中对坦诚与担当的珍视。它跨越历史,至今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提醒人们在面对错误时,应摒弃虚伪与怯懦,以勇气和诚实直面问题。在日益复杂的现代社会,这一品质更显珍贵,它不仅是个体成长的助力,也是构建信任社会的关键要素。通过践行“直认不讳”,我们不仅能提升自我,还能为周围环境注入更多的正能量与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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