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官守法【拼音】:jū guān shǒu fǎ解释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出处战国·卫·商鞅《商君书·更法》:“夫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示例领导干部们都应该~。近义词反义词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语法作谓语、宾语;指奉行成法成语故事战国时期,秦国国君秦孝公准备任用商鞅进行变法,提高农民与将士的地位,遭到大夫甘龙与杜挚的反对,商鞅据理力争,认为甘龙的话是世俗之言,他们只能安于故俗,溺于所闻,居官守法。推行新法就可以富国强兵,称霸于诸侯
“居官守法”是一则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其字面含义为担任官职、遵守法纪。这一成语最早可追溯至《史记·商君列传》,文中记载:“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商鞅在此强调,普通人安于旧习,学者局限于见闻,这两种人若为官,虽能遵守成法,却难以突破陈规、推行变革。因此,成语最初带有一定的保守色彩,指官吏仅能墨守成规,缺乏创新魄力。 随着历史演变,“居官守法”的语义逐渐趋向积极,强调为官者应恪守法律、廉洁奉公的核心价值。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官吏的守法行为被视为治国理政的基石。儒家思想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其中“修身”便包含守法的要求;法家则更直接主张“以法治国”,如韩非子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凸显官吏依法行事对国家兴衰的重要性。因此,这一成语不仅关乎个人操守,更与社稷安定息息相关,成为衡量官员德行的重要标准。 在具体实践中,“居官守法”体现为多重维度:其一,官员需熟悉国家律令,严格依循条文处理政务,杜绝徇私枉法;其二,须以身作则,成为民众的表率,如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三,在执法过程中需秉持公正,不畏权贵,维护法律尊严。历史上有许多典范人物,如宋代包拯铁面无私、明代海瑞刚正不阿,皆以守法自律著称,其事迹至今传颂,彰显了这一品德的社会影响力。 然而,成语亦隐含辩证思考。若官员仅机械“守法”,拘泥于条文而忽视情理,可能陷入僵化官僚主义。古代思想家因而强调“经权之道”,即在坚守法度原则的同时,需兼顾灵活变通。例如《孟子》主张“徒法不足以自行”,认为法律需与仁德结合方能有效施行。因此,理想的“居官守法”非盲目守旧,而是融合法治精神与人文关怀,实现制度与民情的平衡。 时至今日,“居官守法”仍具现实意义。在现代法治社会中,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这一成语警示为官者须时刻敬畏法律,强化责任意识,同时激励其超越机械合规,积极服务社会。它既传承了中华文化中清官廉吏的价值观,亦与当代“依法治国”理念相呼应,成为跨越时代的为官箴言。总之,“居官守法”以简练语言凝聚了深厚的历史智慧,持续启迪着关于权力、法律与道德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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