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仁弃义【拼音】:jué rén qì yì解释绝、弃:放弃。指放弃世俗倡导的仁义,回复到人的本性。这是老子无为而治的思想。出处《老子》第十九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德。”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指无为而治
“绝仁弃义”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道家思想的成语,其字面意思是断绝仁爱、抛弃道义。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道家经典《道德经》第十九章中,原文为“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这句话体现了道家创始人老子对当时社会现状的批判和对自然无为理想的追求。在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荡,诸侯争霸,儒家所倡导的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虽被广泛提倡,但老子认为这些人为的道德标准反而导致了虚伪和纷争,因此主张摒弃它们,回归到质朴自然的状态。 从哲学内涵来看,“绝仁弃义”反映了道家核心的“无为而治”思想。道家认为,仁、义等概念是人为创造的道德枷锁,它们破坏了人类与生俱来的纯真本性。当社会过度强调仁义时,人们可能会为了符合这些标准而刻意表现,甚至矫饰伪善,反而失去了内心的真诚。老子主张,真正的道德应源于自然,如同天地运行一样无私无为。通过“绝仁弃义”,社会才能摆脱形式主义的束缚,民众才能恢复本真的孝慈之情,实现和谐安宁。这一思想与儒家强调的积极入世、构建伦理秩序的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展现了古代中国思想多元而深刻的辩证色彩。 在历史演变中,“绝仁弃义”的解读和应用经历了复杂的变化。最初,它被视为一种对儒家伦理体系的反思和挑战,但在后世某些语境下,也被误解为否定一切道德价值的消极主张。实际上,老子的本意并非鼓吹道德虚无主义,而是批判那种流于表面、脱离自然的道德规范。在魏晋玄学时期,这一思想得到进一步发挥,文人如嵇康、阮籍等以“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姿态,反对僵化的礼教束缚,追求精神自由,使“绝仁弃义”成为反抗形式主义的有力武器。然而,在主流社会伦理中,儒家思想始终占据主导,因此这一成语更多被用于哲学讨论,而非日常实践。 在现代社会,“绝仁弃义”依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它提醒人们反思道德规范的本质:真正的伦理不应是外在的强制约束,而应源于内心的自觉与自然。在当今快节奏、高压力的生活中,人们常常陷入规则和形式的追逐,可能忽略了本真的情感与人性。通过理解“绝仁弃义”,我们可以学会在遵循社会基本规范的同时,保持心灵的质朴与自由,避免被虚伪的道德表演所异化。此外,这一成语也鼓励文化多元性,它代表了中国古代思想中对不同生活方式的包容与探索,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超越二元对立的思考视角。 总之,“绝仁弃义”不仅是道家哲学的关键概念,也是中华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它以其深刻的批判精神和自然主义理想,跨越千年时光,持续引发人们对道德、人性与社会秩序的思考。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审视这一成语,有助于我们更全面地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的丰富内涵,并在现代生活中找到平衡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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