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天恤民【拼音】:wèi tiān xù mín解释天:上天;恤:救济。敬畏上天,救济下民。古代维护封建统治的伦理观念。出处宋·苏辙《栾城集·第四表许允批答二首》:“畏天恤民,本朕躬平日之志,避殿损膳,抑祖宗故事之常。”示例近义词畏天爱民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畏天恤民”是一个蕴含中国古代政治智慧与人文关怀的成语,其思想源远流长,深刻体现了传统社会治理的理想境界。该成语由“畏天”与“恤民”两个核心概念构成,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古代明君贤臣治国理政的重要准则。从字面理解,“畏天”意指对天道、自然规律保持敬畏之心;“恤民”则指体恤、爱护百姓,关心民众疾苦。两者结合,强调统治者不仅要顺应天意,更要以民为本,将敬畏之心转化为具体的惠民措施。 这一理念深深植根于中国早期的政治哲学,尤其在儒家思想中有着充分体现。儒家经典《尚书》便有“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论述,将天命与民心紧密相连,认为上天的意志通过民众的意愿来展现。因此,“畏天”在实践层面就必然要求“恤民”。孔子倡导“仁政”,孟子明确提出“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本思想,都是“畏天恤民”精神的具体阐发。它要求统治者不能肆意妄为,而应时刻怀有对天道(即自然与社会规律)的敬畏,并通过减轻赋税、发展生产、赈济灾荒等实际行动来爱护子民,从而赢得民心,稳定社稷。 在历史长河中,“畏天恤民”常常作为评判统治者是否贤明、政治是否清明的标准。那些被誉为明君的统治者,如汉文帝、唐太宗等,其施政往往体现出对这一原则的践行。他们敬畏自然(如重视灾害预警),更体恤民力(如轻徭薄赋、倡导节俭),从而开创了“文景之治”、“贞观之治”等盛世。反之,那些无视天道、残民以逞的暴君昏主,则往往导致社会动荡乃至王朝倾覆。因此,这个成语不仅是道德劝诫,也包含了对政权合法性与持久性的深刻洞察。 时至今日,“畏天恤民”的思想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借鉴价值。“畏天”可以引申为对自然规律、科学法则的尊重,强调在发展过程中要坚持可持续性,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而“恤民”则与现代社会的“以人为本”、“保障和改善民生”理念高度契合,提醒执政者须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将敬畏规律与关怀民众相结合,正是实现长治久安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古老智慧在现代语境下的回响。 综上所述,“畏天恤民”不仅仅是一个历史成语,更是一种跨越时空的政治哲学和治理智慧。它精辟地概括了权力应有的谦卑与责任:对上敬畏天道法则,对下体恤百姓苍生。这一思想历经千年沉淀,其核心精神——即要求管理者具备责任意识、规律意识和人民立场——对于任何时代的公共治理而言,都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深入思考和传承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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