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过其辞【拼音】:lǐ guò qí cí解释说理多而文采不足。出处南朝·梁·钟嵘《诗品》卷上:“永嘉时,贵黄老,稍尚虚谈,于时篇什,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示例近义词反义词理不胜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文章等
“理过其辞”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文论的成语,其字面意思是“说理超过了文辞的表达”。它最早出现在南朝文学理论家刘勰的著作《文心雕龙》中,用于批评某些文学作品虽然注重阐述道理或思想,但在语言文采、艺术表达上有所欠缺,导致内容与形式失衡。这一成语不仅反映了中国古代文学批评中对内容与形式关系的深刻思考,也体现了传统文化中“文质彬彬”的审美理想,即优秀的作品应当做到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和谐统一。 从文学创作的角度来看,“理过其辞”往往指作品过于偏向说教或议论,而忽视了文学性的营造,如语言的优美、意象的生动、情感的渲染等。例如,一些以宣扬道德伦理为目的的文章,如果只是枯燥地罗列道理,缺乏生动的比喻、鲜活的叙事或真挚的抒情,就容易陷入“理过其辞”的窘境。刘勰在《文心雕龙·情采》篇中强调“文附质也,质待文也”,认为文采与内容相辅相成,若一味重“理”而轻“辞”,作品就会失去感染力,难以打动读者。因此,这一概念提醒创作者需平衡思想深度与艺术表现,避免让作品沦为干巴巴的教条。 在历史语境中,“理过其辞”也与中国古代的思想文化潮流密切相关。例如,魏晋玄学盛行时期,一些清谈文章追求玄妙哲理,有时却流于抽象空泛;宋代以后理学兴起,部分文人作品侧重道德阐释,也可能出现文采不足的问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理”本身应当被贬低,而是强调文学创作需以艺术化的方式承载思想。正如苏轼所言“文理自然,姿态横生”,真正的佳作应当让道理渗透在生动的文字之中,达到“理”与“辞”水乳交融的境界。 这一成语的现代意义已超越文学范畴,延伸至日常沟通、教育宣传乃至艺术创作等领域。例如,在演讲或写作中,如果过于注重逻辑论证而缺乏生动语言和情感共鸣,就容易让听众感到枯燥;在广告或影视作品中,若过分强调理念灌输而忽视叙事美感,也会影响传播效果。因此,“理过其辞”至今仍是一个重要的警示,提醒人们在表达思想时,需兼顾内容的深度与形式的吸引力,以实现有效沟通和艺术感染。 总之,“理过其辞”不仅是一个文学批评术语,更是一种关于平衡与和谐的智慧。它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文”与“质”关系的辩证思考,倡导内容与形式相得益彰的创作理念。无论是古代文人的诗文书画,还是现代社会的各种表达形式,这一成语都启示我们:真正的优秀之作,应当让道理借由优美的辞采自然流露,从而实现思想启迪与审美享受的双重价值。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