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忠出孝【拼音】:qiú zhōng chū xiào解释指寻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出处语本《后汉书·韦彪传》:“夫国以简贤为务,贤以孝行为首。孔子曰:‘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是以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示例南朝·梁·梁元帝《上忠臣传表》:“资父事君,实曰严敬,~,义兼臣子。”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用于书面语
“求忠出孝”这一成语,源自中国古代儒家伦理思想,其核心内涵在于强调忠与孝的内在统一性。它并非指简单地寻找忠臣或孝子,而是深刻揭示了“孝”为“忠”之基础,“忠”为“孝”之延伸的伦理逻辑。该思想认为,一个真正恪守孝道、能善事父母的人,其品德必然敦厚,推而广之,便自然能忠于国家、服务于君主。反之,一个在家不能尽孝的人,在外也难以期望他能对国家尽忠。因此,选拔忠臣良士,应从孝子之门中寻求,这便是“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的原始意涵。 这一观念的形成,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宗法社会结构与儒家思想体系。在“家国同构”的社会模式下,家庭是国家的缩影,国家是家庭的扩大。“孝”是维系家庭秩序的基石,“忠”则是维护国家稳定的支柱。儒家经典《孝经》明确提出“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将事亲之孝与事君之忠紧密串联,构建了从个人修养到家庭责任,再到社会担当的完整道德链条。汉代推行“举孝廉”的选官制度,便是这一思想在政治实践中的直接体现,将孝行作为考察和选拔官员的重要标准。 从历史角度看,“求忠出孝”的理念对于维护古代社会秩序、塑造士人品格起到了积极作用。它鼓励个人从最基本的家庭伦理做起,培养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从而为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做好准备。这一思想将个人品德、家庭伦理与政治忠诚有机结合,使得道德教化具有了从私人领域向公共领域自然延伸的路径,强化了社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许多历史名臣,如以孝闻名的岳飞、范仲淹等,其事迹也常被后人引为“忠孝两全”的典范。 然而,这一观念亦有其历史局限性。在封建专制时代,“忠”往往被片面理解为对君主的无条件服从,有时会与“孝”产生冲突,陷入“忠孝难两全”的困境。过于强调二者的必然联系,也可能忽略个人才能、专业素养等其他重要因素,在选贤任能上可能失之偏颇。此外,它将伦理关系严格框定在等级秩序之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体的独立性与批判精神。 时至今日,我们应以辩证的眼光看待“求忠出孝”的传统智慧。其倡导的由爱家而爱国、由修身而济世的逻辑,以及强调个人品德是担当公共责任之基础的核心理念,依然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在现代语境下,我们可以将其创造性转化:培育对家庭的感恩与责任(孝),有助于塑造一个具有健全人格、富有同情心与责任感的公民;而这样的公民,自然更可能成为忠于职守、奉献社会、热爱国家(忠)的积极建设者。剥离其封建等级色彩后,它所蕴含的“家国情怀”与“品德为先”的精神,仍是链接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重要文化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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