鬻文获财【拼音】:yù wén huò cái解释鬻:卖。指以写文章来换取财物。出处《旧唐书·文苑传·李邕》:“时议以为自古鬻文获财,未有如邕者。”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鬻文获财”指通过出卖自己的文章、才学来获取钱财,即以文笔谋生。其核心含义在于将文学创作或知识技能转化为经济收益,体现了古代文人凭借学识换取生活资源的一种方式。这一成语通常带有中性或略带褒义的色彩,既反映了文人的自食其力,也可能暗含对纯粹以金钱为目的写作的微妙批评,强调文才与物质利益的结合。 从字源来看,“鬻”字本义为“卖”,常见于“鬻卖”“鬻文”等词汇;“文”指文章、才学;“获财”即获得财富。该成语的形成与中国古代文人社会地位的演变密切相关。在科举制度成熟之前,许多文人并非都能入仕为官,部分人需依靠代写书信、碑文、讼状或创作文学作品来维持生计。唐宋以后,随着城市经济和印刷术的发展,文化市场逐渐形成,文人鬻文现象更为普遍,如唐代文人代写碑志获“润笔”之资,宋代书商刊印文集支付稿酬等,皆属“鬻文获财”的具体表现。 在历史语境中,“鬻文获财”体现了文人生存方式的多样性。一方面,它打破了“君子不言利”的传统观念,展现了文人适应社会经济的务实态度。例如,汉代司马相如作《长门赋》得黄金百斤,唐代韩愈为人撰写墓志铭获得丰厚报酬,均被后世视为鬻文的典型。另一方面,这一行为也常引发争议,部分士人认为过度追求财利可能损害文章的独立性与高尚性,如北齐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中批评“卖文求利”会导致文风浮夸。 “鬻文获财”的文化内涵反映了知识价值与经济价值的交织。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文章常被视为“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但文人同样需面对生计问题。这一成语恰恰揭示了文化生产与物质回报之间的平衡关系。它既不同于纯粹的商业逐利,也不同于完全不涉利益的清高创作,而是文人凭借自身才智参与社会交换的一种途径。从积极角度看,它促进了文化传播与知识流动,为寒门文人提供了上升通道;从消极角度看,则可能使文学创作受市场偏好左右,降低其艺术深度。 时至今日,“鬻文获财”的现象在现代社会有了更丰富的延伸。职业作家、专栏撰稿人、文案策划、自媒体内容创作者等,均可视为当代“鬻文”的体现。尽管形式随技术进步而演变,但其核心——以文字能力获取经济回报——依然延续。这一成语提醒我们关注创作与收益间的张力:如何在保持文化品质的同时实现合理谋生,仍是文人乃至所有内容创作者需要思考的命题。它既是对古代文人生存智慧的记录,也是对当代知识经济的一种历史映照。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