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罗包老【拼音】:yán luó bāo lǎo解释包老:包公。指刚正耿直的人。出处《宋史·包拯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示例便~难弹破,除取旨前来撒和。 ★明·汤显祖《牡丹亭·硬拷》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阎罗包老”是中国古代经典成语,源自北宋时期著名清官包拯的历史形象与民间传说。这一成语将包拯的铁面无私、执法严明与神话中主宰阴司、审判亡魂的阎罗王相提并论,生动地展现了包拯在百姓心中如阎王般公正威严、令奸邪胆寒的形象。其形成与流传,深深植根于包拯本人的历史事迹、宋元以来的文学戏曲演绎以及民间朴素的正义信仰,成为中华文化中清官文化的标志性符号。 从历史渊源看,包拯(999-1062年)是北宋名臣,以刚直不阿、不畏权贵著称。他任职开封府尹、御史中丞等要职时,执法严峻,不徇私情,贵族宦官皆为之敛手。其奏议中“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见《宋史·包拯传》),意指他如同阎罗王一样,不受私情请托,不通贿赂关节。这既是同僚对其刚正的评价,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其司法公正的高度认可。这一历史记录为成语的形成提供了核心素材。 在文学艺术的演绎中,“阎罗包老”的形象得到极大丰富与传播。元杂剧中已有《包待制陈州粜米》等作品,将包公塑造为断案如神、为民请命的青天。明清小说如《三侠五义》及后世戏曲、评书,更强化其“日断阳、夜断阴”的超凡能力,赋予其审理阴阳两界案件的传奇色彩。在这些故事里,包公不仅惩处人间罪恶,甚至能出入地府、审问鬼魂,其威严正直与阎罗王彻底重合,使得“阎罗包老”从历史比喻演变为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文学典型。 这一成语的文化内涵深刻体现了中国民间对司法公正与社会清明的渴望。在封建时代吏治常现腐败的背景下,百姓将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投射于包拯这样的清官身上,并借助阎罗王这一掌握终极审判的神祇形象,赋予其超越现实权力的道德权威。“阎罗包老”因而不仅是对个人的赞誉,更成为一种象征:法律应当如阴司般不容情面,执法者应似阎王般铁面无私。它融合了儒家的廉正思想、法家的重法精神以及民间的鬼神信仰,构成了独特的清官文化景观。 时至今日,“阎罗包老”的成语仍活跃于中文语境中。它常被用于赞誉司法人员或监督者的公正严明,强调执法不应受人情、利益左右。其形象也持续通过影视、戏曲等媒介传播,成为大众文化中正义的化身。这一成语跨越千年,从历史记载到民间传说,再凝练为语言精华,不仅承载着对包拯个人的纪念,更凝聚了中华民族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是传统法律文化与道德理想的重要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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