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乐不均【拼音】:kǔ lè bù jūn解释均:平均。同样的人享受的待遇却不相同。形容待遇不相等。出处《魏书·太武五王列传》:“苦乐不均,羊少狼多,复有蚕食,此之为弊久矣。”示例初年摊之一甲一里,次年摊之二甲二里,各年差徭多寡不等,即里甲认派~。 ★《清史稿·食货志二》近义词反义词歇后语走煞金刚坐煞佛语法作谓语;形容待遇不相同
成语“苦乐不均”意指人们在同样的环境或条件下,所承受的苦难与享受的快乐却分配不公,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与不均衡。它形象地描绘了社会或群体中资源、机遇乃至命运分配上的不公平现象,常用来批评那些待遇悬殊、劳逸不当或责任与回报不对等的情况。这一成语蕴含着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反映了人们对平等与合理分配的朴素追求,具有深刻的社会批判意义。 从历史渊源来看,“苦乐不均”虽未直接见于古代经典,但其思想内核源远流长,与中国传统文化中“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一脉相承。早在先秦时期,诸子百家就对分配正义有所论述。例如,《论语·季氏》中孔子言:“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强调社会稳定关键在于分配均衡。后世文学作品中,这一思想也常被隐晦表达。唐代诗人杜甫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写下“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千古名句,便是对苦乐不均社会现实的尖锐揭露。因此,该成语可视为这种深厚文化积淀的凝练表达,凝聚了历代人们对公平社会的理想寄托。 在社会生活中,“苦乐不均”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多个领域。在经济层面,它可能表现为收入差距悬殊、劳动强度与报酬不成正比;在工作环境中,则可能体现为团队成员承担任务量差异巨大而回报相同,或管理者偏袒导致的机遇不公;甚至在家庭内部,有时也会因偏爱或传统观念造成成员间责任与关怀的分配失衡。这些情况不仅影响个人积极性与幸福感,还可能引发矛盾、削弱凝聚力。成语的运用,往往带有批判与警醒的意味,促使人们反思制度设计与管理方式,以期构建更和谐的协作关系。 进一步而言,“苦乐不均”的批判并不等同于追求绝对平均主义。其深层含义更侧重于反对那些由不公制度、特权或歧视导致的非合理差异。一个健康的社会固然承认因能力、贡献不同而产生的合理差别,但应力求避免因出身、地域、性别等先天或无关因素造成的系统性不公。因此,该成语提醒我们关注结构性公平,倡导机会均等与按劳分配的原则。它既是社会道德的衡量标尺,也是推动制度改良的文化动力。 总之,“苦乐不均”作为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成语,不仅生动刻画了社会生活中一种常见的矛盾状态,更承载着深厚的文化理念与价值诉求。它穿越历史,至今仍在警示人们关注公平正义问题。在当今追求共同富裕、社会和谐的时代背景下,理解并反思“苦乐不均”的内涵,对于构建更加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与人文环境,依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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