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惩大诫【拼音】:xiǎo chéng dà jiè解释惩:惩罚;诫:警告,劝告。有小过失就惩戒,使受到教训而不致犯大错误。出处《周易·系辞下》:“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示例悖入非无悖出时,临歧知悔已嫌迟。~由来说,到底贪官不可为。 ★蔡东藩、许廑父《民国通俗演义》第七一回近义词小惩大戒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指防微杜渐
成语“小惩大诫”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周易·系辞下》,原文为“小惩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其字面意思是给予小的惩罚,从而使人受到大的警诫,避免未来犯下更严重的错误。这一成语深刻体现了中国传统教育思想与治国理念中“防微杜渐”的智慧,即通过处理细微的过失来防止重大祸患的发生,强调惩戒的预防与教化功能,而非单纯的报复或责罚。 从历史背景看,“小惩大诫”反映了儒家文化中“仁政”与“教化”相结合的理念。在古代社会,无论是家庭教育、学术传承还是国家治理,都注重通过适度的惩戒来引导人向善。例如,师长对学生的小过予以批评,目的是使其铭记教训;官吏对百姓的轻微违法进行处罚,意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同时教化民众。这种“惩前毖后”的方式,旨在培养人的自律性与道德感,从而促进个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在具体应用上,“小惩大诫”不仅适用于个人修养,也广泛延伸至法律、管理等领域。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初犯或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司法机构可能采取警告、罚款等较轻的处罚,以期违法者能自我反省,避免再犯。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管理者对员工的微小失误给予提醒或适度批评,而非严厉惩处,有助于建立积极的纠错文化,提升团队效率。这种做法的核心在于平衡“惩”与“诫”,以惩戒为手段,以警戒和教育为目的。 与单纯严厉惩罚相比,“小惩大诫”更注重人文关怀与长远效果。它避免因过度惩罚导致逆反心理或关系破裂,转而通过警示促使个体内省。例如,在儿童教育中,父母对孩子的错误行为进行温和纠正,并解释其危害,往往比体罚更能帮助孩子树立正确价值观。这体现了“惩小过以儆大尤”的哲学,即从小处着手,防范未然,体现了中国文化中“中庸”与“慎始”的思维。 总之,“小惩大诫”作为流传千年的成语,不仅承载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更是一种具有现实指导意义的方法论。它强调以适度惩戒为引,达成深刻警醒之效,在个人成长、社会管理乃至国际关系中,都提供了一种理性而富有智慧的处事原则。在当今时代,这一思想仍提醒我们:处理问题时应注重预防与教化,通过小的干预避免大的失误,从而促进持续进步与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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