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颅方趾【拼音】:yuán lú fāng zhǐ解释颅:头颅;趾:脚。方脚圆头。指人类。出处《淮南子·精神训》:“故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南史·陈高祖纪》:“方趾圆颅,万不遗一。”示例夫~一也,而高下之殊至是。 ★清·章炳麟《平等论》近义词圆首方足、圆顶方趾反义词语法作主语、宾语;指人
“圆颅方趾”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典籍的成语,其字形由“圆颅”和“方趾”两部分组成,字面意思指人类的头颅呈圆形,脚趾呈方形。这一成语最早可追溯至西汉时期淮南王刘安所著的《淮南子·精神训》,其中记载:“故头之圆也象天,足之方也象地。”古人通过观察人体形态,将其与天地宇宙相联系,认为圆颅象征天穹,方趾象征大地,体现了“天圆地方”的传统宇宙观。这一描述不仅是对人体特征的客观刻画,更蕴含着深厚的哲学与文化内涵,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朴素认知。 从文化象征意义来看,“圆颅方趾”超越了简单的生理描述,成为人类共通本质的代名词。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天与地被视为宇宙的基本构成元素,而人作为“天地之灵”,其形体被赋予与天地相应的特征,从而强调人在宇宙中的独特地位。这一概念后来逐渐演化为泛指全人类,无论地域、种族或身份,皆具备相同的基本生理结构,因此在古代文献中常被用来强调人类的普遍性与平等性。例如,清代学者章炳麟在《平等论》中便运用此成语,以论证人人天生平等的理念。 在语言使用上,“圆颅方趾”属于文言色彩较浓的成语,现代汉语中较少用于日常口语,但常出现在学术论述、文学作品或正式演讲中,用以表达“全人类”或“芸芸众生”之意。其近义词包括“方趾圆颅”、“圆首方足”等,这些变体在古籍中亦有所见,含义基本相同。与强调个体差异的词语相对,“圆颅方趾”更侧重于人类整体的共同性,因此在讨论人权、平等或普世价值时,这一成语能起到强化主题的作用。例如,在阐述全球化背景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时,可借其形象地唤起人们对共同基础的认同。 从哲学与思想史角度分析,“圆颅方趾”还折射出中国古代“天人合一”的思想传统。古人将人体结构与天地形态相对应,不仅是一种直观类比,更体现了对宇宙和谐秩序的追求。这种观念认为,人类作为微观宇宙,其存在与运行规律应与宏观宇宙保持一致,从而引导出顺应自然、修身养性的生活哲学。尽管现代科学已证明“天圆地方”并非客观事实,但成语所承载的象征意义——即人类与自然的内在联系及人类本身的统一性——仍具有启示价值,提醒人们在差异中寻求共性,在多元化世界中保持对普遍人性的尊重。 综上所述,“圆颅方趾”是一个融合了生理描述、文化象征与哲学思考的独特成语。它起源于中国古代的宇宙观,逐步演化为对人类共同体的诗意表达,并在历史长河中持续焕发生命力。在今天全球化的语境下,重新审视这一成语,不仅能加深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也有助于我们思考人类共通的身份与命运,从而促进跨文化的对话与共情。其简洁而深刻的意象,至今仍可作为连接古今、沟通中外的文化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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