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无隐【拼音】:yǒu fàn wú yǐn解释指对上敢于无所隐讳地直言正谏,虽有冒犯也在所不顾。出处唐·严郢《驳议吕湮》:“公有犯无隐,引经正辞,上是其言,刑为之省。”示例宋·范仲淹《上资政晏侍郎书》:“某又闻:事君~,有谏无讪,杀其身有益于君则为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有犯无隐”源自中国古代的儒家政治理念,最早见于《礼记·檀弓下》,其中记载:“事君有犯而无隐。”其字面含义是,臣子侍奉君主时,应当敢于犯颜直谏,而不应有所隐瞒。这里的“犯”指冒犯、触犯,特指不顾个人得失,直言进谏;“隐”则是隐藏、回避之意。这一成语的核心精神在于强调忠诚与责任,要求为臣者以国家社稷为重,即使面对君主的威严或可能招致的风险,也必须秉持正直之心,坦诚提出批评与建议,不可因畏惧或私心而缄默不言。它体现了儒家思想中“忠”的高层次要求——忠并非一味顺从,而是以道义为先的诤谏。 在历史语境中,“有犯无隐”是古代忠臣直士的重要行为准则。儒家经典如《论语》中,孔子虽主张“事君尽礼”,但也强调“勿欺也,而犯之”,即不可欺骗君主,必要时可犯颜直谏。唐代名臣魏征便是践行这一原则的典范,他常对唐太宗李世民直言不讳,即使惹怒皇帝也不退缩,其谏言被记录于《贞观政要》,成为“兼听则明”的佳话。宋代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抒发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亦暗含了这种以天下为己任、不避利害的担当精神。这些历史事例表明,“有犯无隐”不仅是一种个人品德,更是维系政治清明、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机制。 从文化内涵来看,“有犯无隐”超越了君臣关系的特定范畴,升华成为中华民族的一种精神特质。它倡导的是一种基于公义的责任感与勇气,鼓励人们在面对权威或困境时,坚持真理、直言不讳。这种精神与“刚正不阿”“仗义执言”等成语相通,共同构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道义、崇尚气节的价值观。在古代社会,它有助于约束君主权力、平衡政治决策;在当代语境下,则可引申为对职业道德、社会责任的坚守,提醒人们在任何岗位上都应秉持诚信与原则,不因压力而退缩隐瞒。 然而,“有犯无隐”的实施并非毫无条件。儒家思想同时强调“谏”的方式与智慧,如“礼”的约束与“度”的把握。历史上,直谏者往往面临风险,从屈原的放逐到海瑞的入狱,皆可见其艰难。因此,这一成语也暗含了对进谏者勇气与智慧的双重考验——既需无私无畏,也需讲究策略,以达到“匡正过失”的实际效果。它并非鼓励鲁莽顶撞,而是倡导一种以大局为重的理性忠诚。 总之,成语“有犯无隐”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的一颗璀璨明珠,它凝结了儒家忠君爱国的思想精华,彰显了直言敢谏的士人风骨。历经千年传承,其精神内核仍具有现实意义,提醒我们在个人修养与社会交往中,当以正直为本,勇于承担责任,在必要时敢于发出真实的声音。这一成语不仅属于历史,更是一种跨越时代的价值呼唤,激励人们为公益与真理而“犯”,不为私利而“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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