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世嫉邪【拼音】:fèn shì jí xié解释愤:愤恨,不满;世:世道,现状;嫉:憎恶,仇恨。痛恨、憎恶腐朽、黑暗的社会现状。出处唐·韩愈《杂说》:“然吾观于人,其能尽其性而不类于禽兽异物者,希矣。将愤世嫉邪长往而不来者之所为乎?”示例不怨不怒,而~之气,凛然不少回挠。 ★宋·陆游《澹斋居士诗序》近义词愤世嫉俗、愤世嫉恶、愤时嫉俗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指憎恨世俗
“愤世嫉邪”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fèn shì jí xié,其含义指对社会的黑暗现实和不公正现象感到愤慨,对邪恶势力与行为充满憎恶。这个成语由两个部分组成:“愤世”表达了对世俗社会种种弊端的不满与愤怒,“嫉邪”则强调了对奸邪不正之事的痛恨与排斥。它常用来形容那些具有强烈正义感、不随波逐流、敢于批判社会丑恶的人士,体现了传统士人阶层中一种高尚的道德情操与精神追求。 从历史渊源来看,“愤世嫉邪”的思想可以追溯到中国古代的儒家文化传统。儒家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知识分子往往以天下为己任,对社会政治保持高度关注。当现实与理想产生巨大落差时,便容易滋生愤世嫉俗的情绪。唐代文学家韩愈在《杂说》中曾云:“吾独好修以为常,岂余心之可惩?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虽未直接使用该成语,但其中蕴含的坚守正道、抗拒污浊的精神,与“愤世嫉邪”一脉相承。后世文人如屈原、杜甫、鲁迅等,其作品与生平均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这种精神特质。 在文学表现上,“愤世嫉邪”常成为文人创作的重要主题。许多诗词、散文、小说都借此抒发对时代黑暗的控诉,例如屈原在《离骚》中表达了对楚国政治腐败的愤懑,杜甫诗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尖锐对比,无不渗透着对世间不公的愤慨。明清小说如《儒林外史》更是通过讽刺笔法,揭露科举制度与官场生态的虚伪与邪恶,展现了作者吴敬梓深沉的愤世嫉邪之情。这种文学传统不仅反映了作家的个人情怀,也成为了社会批判与思想启蒙的重要载体。 从社会意义角度分析,“愤世嫉邪”具有双重性。积极的一面在于,它代表了一种不容忍邪恶、勇于批判的正义精神,能够促进社会反思与进步。持有这种态度的人往往不愿同流合污,能够起到监督社会、唤醒良知的作用。然而,若过度陷入愤世情绪,也可能导致消极避世或偏激对立,失去建设性的行动力。因此,理想的“愤世嫉邪”应当与“积极入世”相结合,在批判的同时寻求改良之道,而非仅仅停留于情绪宣泄。 在现代语境中,“愤世嫉邪”依然具有现实意义。面对社会中的不正之风、道德滑坡或制度缺陷,许多人依然会产生强烈的愤慨与憎恶。这种情感若转化为理性的批评与具体的行动,可以推动社会向更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但同时,也需要警惕网络时代中,愤世情绪被简化为非黑即白的极端言论,失去深度思考与包容对话的空间。真正的“愤世嫉邪”应以智慧与勇气为基础,既有嫉恶如仇的坚定,又有明辨是非的清醒。 综上所述,“愤世嫉邪”不仅是一个形容情绪与态度的成语,更是一种深厚的文化心理与精神传统。它贯穿于中国历史与文学之中,体现了知识分子对社会责任的承担与对道德理想的坚守。在当代,我们应当继承其批判精神的内核,同时以更理性、建设性的方式面对社会问题,使这份“愤”与“嫉”转化为推动社会进步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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