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罕辞宝【拼音】:zǐ hǎn cí bǎo解释比喻拒绝接受别人的珍贵物品出处春秋·鲁·左丘明《左传·襄公15年》:“宋人得玉,献诸司城子罕,子罕弗收。献玉者曰:……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示例近义词不贪为宝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故事春秋时期,宋国有人在开凿石料时发现一块宝玉,请人鉴定是宝石,就抬到都城献给大臣子罕,子罕说如果给我,我们都失去了宝,我以不贪为宝。于是命人打磨宝玉到市场上卖掉,把钱交给宋人,派人护送他回家
“子罕辞宝”是一个源自《左传·襄公十五年》的成语典故,讲述了春秋时期宋国贤臣子罕拒绝接受他人进献宝玉的故事。这一典故不仅展现了古代士人的高尚品德,也成为后世称颂廉洁自律、重德轻财的典范。故事发生在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而子罕的行为却如一股清流,彰显了超越物质诱惑的精神追求。 据记载,宋国有一位农夫在耕地时偶然发现一块美玉,决定将其献给当时掌管工程建设的官员子罕。然而,子罕坚决推辞,并表示:“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将不贪恋财物的品质视为自己的珍宝,而你将这块玉视为珍宝。如果你把玉给了我,我们两人就都失去了各自的珍宝,不如各自保留自己的宝物。农夫听后深感惭愧,同时也被子罕的人格所折服。 子罕的言辞深刻体现了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内核。在春秋时期,玉器不仅是贵重物品,更是权力与身份的象征,但子罕却将内心的道德操守置于物质财富之上。他认为,如果接受了这块玉,自己将失去“不贪”这一精神珍宝,而献玉者也会失去对美玉的拥有,这是一种双输的局面。这种思维方式超越了简单的廉洁自律,更包含了对他人选择的尊重与对整体和谐的考量。 “子罕辞宝”的典故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首先,它成为历代清官廉吏自我激励的榜样,强调官员应以道德修养为立身之本。其次,这一成语也被广泛用于文学创作和教育领域,用以教导人们重视精神财富、抵制物质诱惑。在传统文化中,“宝”的含义由此得到拓展——不仅指代金银珠玉,更指向仁义、诚信、廉洁等美德。 从现代视角看,“子罕辞宝”的故事仍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在物质丰富的今天,人们往往容易陷入对财富的盲目追求,而子罕的抉择提醒我们:真正的价值不仅在于外在拥有,更在于内心坚守。这种将道德原则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精神,对于构建诚信社会、培育健康价值观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成语“子罕辞宝”因而跨越千年,依然闪耀着智慧与德性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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