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拼音】:àn láo fēn pèi解释根据劳动的大小进行分配。出处邓小平《关于发展工业的几点意见》:“坚持按劳分配原则。”示例近义词反义词按需分配语法作谓语、宾语、主语、定语;用于分配英文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法文distribuer à chacun selon son travail德文Verteilung nach der Arbeitsleistung俄文кáждому по труду
“按劳分配”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分配原则,也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的重要概念。它指的是在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扣除之后,按照劳动者向社会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动者不得食。这一原则的核心在于将劳动作为分配的唯一尺度,强调劳动贡献与所得报酬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旨在体现社会公平并激励生产积极性。 从理论渊源上看,按劳分配思想首先由空想社会主义者提出,后经马克思和恩格斯加以科学论证和发展,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分配理论的基础。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指出,在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由于生产力尚未高度发达,产品尚未极大丰富,旧的社会分工依然存在,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而非生活的第一需要,因此只能实行按劳分配。这一原则承认劳动者在体力、智力及劳动贡献上的差别,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和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因而在形式上平等(都以劳动为尺度)的背后,仍会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 在实践中,按劳分配原则的确立与贯彻,对于调动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历史性的推动作用。它打破了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剥削性分配方式,使劳动者能够凭自己的劳动获得相应的生活资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特别是在改革开放后,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逐步完善,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然而,按劳分配的实践也面临诸多复杂挑战。例如,如何科学、准确地衡量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复杂程度的劳动贡献,一直是个难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的价值往往通过市场机制来间接体现,这使得纯粹的理论模型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灵活调整。此外,随着知识经济和服务业的兴起,创造性劳动、管理劳动等复杂劳动的价值评估更为困难。因此,现实中的分配制度往往是在按劳分配原则指导下,结合具体国情和经济发展阶段,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完善。 总之,“按劳分配”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术语或政策口号,它承载着对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深刻思考,是社会主义价值理念在分配领域的具体体现。它既是对剥削制度的否定,也是对平均主义的超越。在当今中国,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对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理解这一成语的丰富内涵,有助于我们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规律和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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