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而鸣【拼音】:bù píng ér míng解释平:公平;鸣:发出声音。指人或事物遇到不公正的待遇,就要发出不满的呼声。出处明·瞿佑《剪灯新话·令狐生冥梦录》:“偶以不平而鸣,遽获多言之咎。”示例近义词不平则鸣、物不平则鸣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分句;用于处事英文A man with a grievance must vent it.
“不平则鸣”这一成语,源自唐代文学家韩愈的《送孟东野序》。文中写道:“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其字面含义是指物体处于不平衡、不稳定的状态时,便会发出声响。韩愈以此为基础,引申至人类社会与情感领域,意指人遇到不公平的待遇、受到委屈或内心积郁不平之情时,必然会通过言语、文章或行动表达出来,发出自己的声音。这一概念深刻揭示了人类情感与外界刺激之间的自然反应机制,体现了对公正的渴望和对压抑的抗争。 从历史语境看,韩愈提出“不平则鸣”有其特定的背景。他身处中唐时期,深感许多有才华的文人因际遇不佳而埋没,故借此文为友人孟郊等怀才不遇者鸣不平,同时也阐发自己的文学观点。他认为,优秀的诗文作品往往源于作者内心的真实情感与对现实的不满,正是这种“不平”激发了创作的动力,使得文章能够感动人心。因此,这一成语不仅关乎个人情绪的宣泄,更与文学创作的本质紧密相连,成为后世文论中“发愤著书”传统的重要思想源头之一。 在文化内涵上,“不平则鸣”超越了文学范畴,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一种体现。它鼓励人们在面对不公、压迫或邪恶时,不应沉默忍耐,而要勇敢发声,捍卫正义。从古至今,无数仁人志士在民族危亡、社会黑暗之际挺身而出,口诛笔伐,正是“不平则鸣”精神的实践。这种精神深深植根于儒家“兼济天下”的情怀和道家“自然求真”的哲学中,强调个体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对真理的执着追求。 成语的现代意义同样深远。在当今社会,它倡导公民在面对不平等现象时,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无论是法律维权、舆论监督还是艺术创作,“不平则鸣”都象征着一种积极介入的态度。然而,它也提醒人们,发声需基于事实与理性,避免走向偏激。在信息时代,这一智慧更显珍贵,引导人们在纷繁复杂的声音中保持清醒,既勇于批判,又致力于建设。 总之,“不平则鸣”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成语,它从自然现象出发,升华为人文精神,涵盖了情感表达、文学创作与社会正义的多重维度。它不仅记录了古代文人的思想光辉,也持续激励着当代人在逆境中坚守良知,为构建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贡献力量。其内涵历久弥新,始终闪耀着追求真理与正义的人性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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