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类相从【拼音】:yǐ lèi xiāng cóng解释指按其类别各相归属。出处《荀子·正论》:“故象刑殆非生于治古,并起于乱今也。治古不然,凡爵列、官职、赏庆、刑罚皆报也,以类相从者也。”示例又分造词赋,~,或称大山,或称小山,其义犹《诗》之有《大雅》《小雅》也。 ★鲁迅《汉文学史纲要》第八篇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定语;用于书面语
成语“以类相从”源自中国古代典籍,其基本含义是指将事物按照性质、特征或类别进行归类和整理,从而使杂乱无章的内容变得条理清晰、系统有序。这一成语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分类、归纳和系统化的思维方法,它不仅是一种处理事务的方式,也反映了古人对于世界认知的哲学思考。从字面上理解,“以”意为按照、依据,“类”指类别、种类,“相从”则表示相互跟随或归并在一起,整体上强调了基于共同属性进行整合与排列的原则。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荀子·正名》篇,其中提到“听则合文,辩则尽故,以类相从,以说应务”,意指在听取意见时要符合礼法规范,辩论时要穷尽事理,并按照类别来归纳事物,以应对实际事务。此外,在《史记》《汉书》等历史文献中也常见类似表述,如司马迁在编纂史料时,便运用“以类相从”的方法对人物和事件进行分类编排,使得浩繁的历史记载得以系统化呈现。这些古代文本的运用,彰显了“以类相从”在学术研究、文献整理及日常管理中的实用价值。 从应用层面来看,“以类相从”在古代涵盖了广泛的领域。在学术上,它被用于经典注释、典籍分类,如《诗经》中风、雅、颂的划分,以及《尔雅》中对词语的归类;在政治治理中,则体现为对官职、律法或社会事务的系统化管理,例如历代法典的编撰常依罪行性质分类;在日常生活中,这一原则也指导着物品收纳、礼仪规范乃至人际交往的秩序。这种分类思想不仅提升了效率,还促进了知识的传承与社会的稳定,成为中华文明中理性思维的重要体现。 “以类相从”所蕴含的哲学意义深远,它与中国古代“类”概念的发展紧密相关。先秦诸子如墨子、荀子等都对“类”有过论述,认为通过分类可以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从而达成“触类旁通”的认知效果。这一思想与西方逻辑学中的归纳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更强调在实践中灵活运用。它鼓励人们从混沌中寻找秩序,通过比较与归类来深化对世界的理解,体现了中华民族注重整体性与关联性的思维特色。 时至今日,“以类相从”的智慧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在现代社会中,它应用于图书馆分类法、科学研究的学科划分、数据管理的聚类分析,乃至日常的信息整理中。例如,互联网时代的信息筛选、商业市场的细分策略,都离不开分类思维。这一成语提醒我们,面对复杂现象时,通过系统归类可以化繁为简,提高决策与行动的效率。同时,它也警示人们避免机械分类,而应关注事物间的动态联系,以实现更科学的认知与实践。 总之,成语“以类相从”不仅是一个语言符号,更是中华文化中方法论与哲学观的结晶。它跨越时空,从古代典籍走向现代生活,持续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与行为模式。通过理解这一成语,我们可以更深刻地领略中国古人的智慧,并在当下纷繁复杂的世界中,借鉴其分类与归纳的原则,以促进知识整合与社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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