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章约sān zhānɡ yuē同“三章法”。唐李商隐《今月二日不自量度辄以诗一首四十韵干尊严》:“愿守三章约,还期九译通。”
"三章约"这一典故,源自西汉司马迁所著《史记·高祖本纪》,是汉高祖刘邦在秦末天下大乱、攻入关中时,为争取民心、稳定局势而颁布的一项极为简明的法令。其核心内容是:"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短短九个字,废除了秦朝繁杂严苛的律法,成为汉代立国之初法治精神的象征,也是中国历史上"约法省禁"的著名典范。 秦朝末年,二世昏聩,赵高专权,法律严酷,徭役繁重,民不聊生,最终爆发了陈胜吴广起义。刘邦作为反秦义军的重要领袖,于公元前206年率军西进,意图攻取秦朝核心地带——关中。由于秦军主力正与项羽率领的义军激战,刘邦一路进展顺利。在顺利通过武关后,刘邦军队于蓝田击败秦军最后防线,兵临咸阳。秦王子婴见大势已去,遂"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向刘邦投降,秦朝至此灭亡。 刘邦进入咸阳后,其部下诸多将领争相奔赴府库,抢夺金帛财物。而刘邦本人也被富丽堂皇的宫殿和珍宝所吸引,意欲留居享乐。谋士樊哙、张良极力劝谏,指出贪图享乐乃是步秦朝后尘,当务之急是争取民心。刘邦幡然醒悟,于是还军霸上,并召集关中各县的父老与豪杰。正是在这次关键性的会议上,刘邦宣布了著名的"约法三章"。他首先痛陈秦朝苛法给百姓带来的痛苦,然后宣布:"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同时,他明确宣布废除秦朝所有其他法律,各级官吏依照原职安抚百姓。此举的意图非常明确:以极简的、符合最基本公正观念的规则来维持社会秩序,迅速与秦朝的暴政划清界限。 这一举措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关中百姓长期苦于秦法,此刻见到新政权法令如此简明宽大,且刘邦军队秋毫无犯,无不欢欣鼓舞,唯恐刘邦不在关中称王。他们"争持牛羊酒食献飨军士",刘邦则谦让不受,表示仓库粮食充足,不愿增加百姓负担,这进一步赢得了人心。虽然不久后项羽大军入关,刘邦在鸿门宴上被迫退让,项羽焚毁咸阳、宰割天下,但刘邦在关中的这番作为,已经为他树立了"宽厚长者"的政治形象,为其日后还定三秦、楚汉相争并最终取得天下,奠定了坚实的民心基础。 "三章约"的深远意义,远超一时一地的权宜之计。首先,它确立了一种"除繁就简"的治国理念,是对秦代"法密刑酷"统治方式的直接否定和拨乱反正。其次,它强调了法律的核心在于保障生命与财产的基本安全(杀人、伤人、盗),抓住了社会治理最根本的底线。最后,它体现了"顺应民心"的统治智慧,通过一个高度象征性的简洁承诺,迅速建立了新政权的合法性与公信力。因此,"三章约"或"约法三章"此后成为汉语中的一个经典成语,广泛用以比喻订立简明扼要的条款或规定,其背后更承载着对简明法治与民本思想的悠久历史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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