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旧案wū tái jiù àn源见“乌台诗案”。借指官吏因批评朝政而受到迫害的案件。宋刘克庄《汉宫春·三和秘书弟家赏红梅》词:“乌台旧案累汝,牵惹随司。”清剑心《〈轰天雷〉题词》:“此后抒辞宜作意,乌台旧案认分明。”
乌台旧案,又称“乌台诗案”,是中国宋代历史上一起著名的文字狱,发生于宋神宗元丰二年(公元1079年)。这一事件的核心人物是北宋文豪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其因诗文被指控诽谤朝政、讥讽新法而遭逮捕审讯,成为宋代党争与言论控制的一个标志性案例。 “乌台”之名,源于汉代御史府内遍植柏树,常有乌鸦栖息其上,故后世以“乌台”或“柏台”代指监察机构御史台。苏轼时任湖州知州,因在奏章《湖州谢上表》及此前所作诗歌中,流露对王安石新法推行过程中某些弊端的批评,被御史台官员何正臣、舒亶、李定等人弹劾。他们从苏轼诗文中断章取义,罗织罪名,指控其“衔怨怀怒,恣行丑诋”“指斥乘舆”(即攻击皇帝),意图谋反。宋神宗下令将苏轼押解至京城汴京,关入御史台狱受审,此案因而得名“乌台诗案”。 案件的直接导火索是苏轼的诗文作品。苏轼作为当时文坛领袖,作品流传广泛,其中如《山村五绝》《吴中田妇叹》等诗,描绘了民间因新法导致的困苦,如“岂是闻韶解忘味,迩来三月食无盐”等句,被指影射盐法严苛;《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中“根到九泉无曲处,世间惟有蛰龙知”,更被曲解为对皇帝不忠。御史台搜集其诗文为证,牵涉司马光、王诜等数十人,形成一桩大案。在狱中,苏轼备受诘难,一度濒临绝望,曾写诗托付狱卒,流露绝命之意。 乌台诗案的发生,深植于北宋激烈的党争背景。王安石变法引发朝堂分裂,新旧两党对峙严重。苏轼虽非彻底反对变法,但主张渐进改革,批评新法执行中的过激之处,因而成为新党打击对象。御史台作为监察机关,在此案中沦为政治斗争工具,凸显了宋代文人政治中利用文字治罪的现象。此案亦反映了皇权对士大夫言论的压制,宋神宗初期支持新法,对批评声音采取强硬态度,但后期因舆论压力及多方营救,态度有所缓和。 案件的结局颇具转折。经过数月审讯,苏轼最终未被判处极刑,而是贬谪为黄州团练副使。这一结果得益于多方因素:其一,宋太祖“不杀士大夫”的祖训对后世君主有约束;其二,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上书劝神宗“岂有圣世而杀才士乎”;其三,太皇太后曹氏及朝中旧党人士的求情;其四,苏轼本人供状中巧妙辩解,申明诗文乃托事以讽,非恶意诽谤。贬谪黄州后,苏轼创作了《赤壁赋》《念奴娇·赤壁怀古》等千古名篇,成就其文学高峰。 乌台诗案的影响深远。政治上,它加剧了北宋党争的恶性循环,开启了以文字罪人的先例,对士人心理造成长期阴影。文化上,它成为宋代文学与政治关系的一个缩影,后世常引以为戒,警示言论自由的脆弱性。苏轼个人的命运转折,则体现了中国古代文人在政治压迫下的韧性,其“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豁达,亦由此案磨砺而生。这一典故至今仍被引用,以喻指因言获罪、政治迫害的历史教训。
本站内容全部是从互联网搜集编辑整理而成,仅供学习,如有冒犯,请联系我们删除。
Copyright © 2026 黑查查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0042908号-3鲁公网安备 37010502000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