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货公行【拼音】:huì huò gōng xíng解释指公开行贿受赂。同“贿赂公行”。出处《梁书·武帝纪上》:“贩官鬻爵,贿货公行。”《隋书·炀帝纪下》:“政刑弛紊,贿货公行。”示例督领既多,且所部军人,富于财物,遂~。 ★《北史·元景安传》近义词贿赂公行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公开行贿受贿
“贿货公行”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huì huò gōng xíng,其核心含义是指公开地进行贿赂和贪污行为,形容腐败风气盛行,毫无遮掩。这一成语通常用于贬义语境,批判社会或机构中权钱交易猖獗、法制废弛的黑暗现象。从构词上看,“贿”指贿赂,“货”原义为财物,此处引申为用财物行贿,“公行”即公开进行,整体凸显了腐败行为的肆无忌惮与公然性。它深刻揭示了当权力失去监督时,公共资源可能沦为私人交易工具的严峻现实。 该成语的渊源可追溯至中国古代文献,反映了历史中反复出现的吏治问题。例如,在南北朝时期的史书《北史·魏孝文帝纪》中便有相关记载,描述了当时官场贿赂成风、公开索贿的场景。类似表述亦见于《陈书·后主沈皇后传》等典籍,常与“政刑紊乱”“朝纲败坏”等词语连用,映射出王朝衰微时期的社会痼疾。这些历史记录表明,“贿货公行”不仅是语言现象,更是对特定时代政治生态的真实写照,警示着腐败对政权稳定与社会正义的侵蚀作用。 在文化内涵上,“贿货公行”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中对廉洁政治的向往与对贪腐的谴责。儒家思想强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将官吏的道德操守视为治国基石,而公开行贿受贿的行为恰恰违背了“廉”“义”等核心价值。因此,这一成语常被用于文学、史论乃至民间议论中,以批判吏治腐败,呼唤清正风气。它也与“贪污腐化”“沆瀣一气”等词语形成语义关联,共同构成描述腐败现象的语汇网络,彰显了语言对社会丑恶现象的敏锐捕捉与道德审判。 从现实意义而言,“贿货公行”在现代社会仍具警示作用。尽管当代法治建设日益完善,但该成语所指向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仍在全球范围内不同程度存在。它提醒人们,腐败往往始于暗箱操作,若发展至“公行”阶段,则意味着监督机制已形同虚设,社会公平遭受严重破坏。因此,反腐败斗争不仅需依靠制度建设与法律惩戒,更需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文化氛围,使“贿货公行”彻底失去生存土壤。 总之,“贿货公行”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成语,既是对古代腐败现象的精准刻画,也为今人提供了反思权力监督与廉政建设的话语工具。其价值不仅在于语言本身的凝练生动,更在于它跨越时空的警示意义——唯有坚持公开透明、强化法治约束,才能遏制贪腐的“公行”,保障社会的公正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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