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贻伊戚【拼音】:zì yí yī qī解释贻:遗留;伊:此;戚:忧愁,悲哀。比喻自寻烦恼,自招忧患。出处《诗经·小雅·小明》:“心之忧矣,自诒伊戚。”示例审得甄廷诏误用药而死于淫,春花婢醉汇事而死于悔,皆~,无为可抵。 ★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八近义词自诒伊戚、自寻烦恼、自贻伊咎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自寻烦恼成语故事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诗经》中有一首诗描写一个因公外出办事的官员恋家的故事:他在二月份被派往西方处理政事,在遥远的地方心里老是惦记家乡的亲人,从播种时节一直忙到收获季节还不能回家,心里堆积着无限的烦恼
成语“自贻伊戚”源自中国古代典籍《诗经·小雅·小明》,原句为“心之忧矣,自诒伊戚”,其中“诒”通“贻”,意为遗留、带来;“伊”为代词,相当于“此”或“那”;“戚”指忧愁、烦恼。字面意思为“自己给自己带来这样的烦恼”,引申为因自身言行不当而招致祸患或忧虑,含有自我麻烦、咎由自取之意。这一成语凝聚了古人对于个人行为与后果关联的深刻反思,强调主观因素在祸福中的关键作用。 从历史渊源来看,《诗经》中的原句以抒情笔触描绘了行役之人的忧思,但后世在使用中逐渐剥离具体语境,抽象为具有普遍训诫意义的成语。在春秋战国时期的文献中,类似思想已频繁出现,如《左传》记载的“多行不义必自毙”,虽未直接使用该成语,但内核相通,均指向行为与报应的因果关系。至汉代,经学家在注解《诗经》时进一步明确了“自贻伊戚”的警示含义,使其成为儒家文化中强调自律、慎独的典型表达。 这一成语的深层内涵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反求诸己”的哲学思想。儒家强调“修身”为先,认为个体应通过内省避免过失,而非怨天尤人;道家亦主张“祸福无门,唯人自召”,与成语寓意不谋而合。在实际运用中,“自贻伊戚”常被用来批评或劝诫那些因短视、贪婪、轻率或固执而陷入困境的人。例如,在历史叙事中,统治者若穷兵黩武导致民不聊生,或臣子因结党营私引来灾祸,便会被评价为“自贻伊戚”,凸显其责任在于自身。 与相近成语比较,“自贻伊戚”侧重于主动行为引发的消极后果,与“自作自受”“咎由自取”意义相近,但更具文雅的古语色彩;而“玩火自焚”“作茧自缚”则更强调行为与后果之间的直接比喻关系。相比之下,“自贻伊戚”更突出“忧患”的内心维度,不仅指外在灾祸,也包含精神上的悔恨与煎熬,情感层次更为丰富。 在现代语境中,这一成语仍具活力,常用于文学创作、时事评论或日常交际。例如,形容投机者因盲目投资而破产,或政客因失言陷入争议,均可喻为“自贻伊戚”。它不仅警示人们审慎言行、预见后果,也传递了传统文化中“忧患意识”的智慧——在顺境中保持清醒,避免自我制造的危机。通过这个成语,我们可以窥见中国古代语言如何以凝练形式承载生生不息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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