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偏向【拼音】:xùn sī piān xiàng解释曲从私情,偏袒一方。指处事不公。出处示例她一向不会公平处世,总是~带有偏见看待问题。近义词徇私作弊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处事
成语“徇私偏向”是一个具有明确贬义色彩的词汇,它由“徇私”与“偏向”两个近义部分组合而成,用以描述处理事务时,为了私情或个人利益而违背公正原则,偏袒某一方的行为。其中,“徇”字意为曲从、依从,“私”指私人关系或利益;“偏向”则指不公正地倾向一方。这个成语深刻揭示了在司法、行政、管理乃至日常人际关系中,因私废公、丧失中立立场的错误做法。 从历史渊源来看,“徇私”的概念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有体现。《史记》等史书中常有“徇私舞弊”的记载,指官员为私利而弄虚作假。而“偏向”一词在民间语境中也长期使用,表示不公的倾斜。两者结合成固定词组,强化了批评的力度,其核心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公正无私”、“一视同仁”等价值观完全相悖。它警示人们,尤其是在拥有一定权力或裁决地位时,必须克服个人情感和利益干扰,以客观标准行事。 该成语的应用场景十分广泛。在法治领域,它常用来批评司法或执法人员因受贿、人情关系而枉法裁判;在行政管理中,指领导者任人唯亲、奖惩不公;在教育界,可能指教师对学生有失公允的区别对待;甚至在家庭或朋友间,也可形容因个人好恶而处理矛盾失衡。无论在哪个领域,“徇私偏向”的行为都会严重损害制度公信力,破坏公平竞争环境,并极易引发矛盾与不满,是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腐蚀剂。 “徇私偏向”与“公正无私”、“铁面无私”、“不偏不倚”等成语形成鲜明对立。它的存在,恰恰反衬出社会对公平正义的永恒追求。要避免徇私偏向,不仅需要完善的制度约束与监督机制,如透明的决策程序、有效的问责制度,更依赖于个人道德修养的提升,即古人所倡导的“克己奉公”精神。在当今社会,弘扬法治与职业道德,正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种不正之风。 总之,成语“徇私偏向”不仅是一个生动的语言表达,更是一面映照公私界限的道德明镜。它时刻提醒着世人,尤其是执掌权柄者,必须将公共利益置于私人关系之上,以公正之心裁断万事。唯有如此,才能建立起诚信、公平的社会秩序,赢得他人的尊重与信任。该成语的持久生命力,正体现了中华文化对公平正义这一普世价值的高度珍视与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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