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恶不善【拼音】:guāng è bù shàn解释只做恶事,不做善事。出处示例为人不能~,没有朋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恶人成语故事商朝末年,商纣王的大将闻仲太师的十绝阵被姜子牙破了六阵,就只好向罗浮洞飞去请赵公明助阵。赵公明带上神鞭、缚龙索、定海珠前去,将姜子牙打伤,同时也打伤了玉鼎真人等五位大仙,坏事干绝。姜子牙在昆仑山陆压的帮助人打败
成语“光恶不善”在现代汉语中并非一个广泛流传的固定成语,在权威的成语辞典中亦鲜有收录。其结构类似于“扬善隐恶”等四字格,但从字面直解,可理解为“只显露恶的一面,而不展现善的一面”,即刻意突出缺点或坏处,却掩盖或无视优点和好处。这一表述更接近于对某种行为或态度的描述性短语,而非具有特定典故来源的经典成语。在使用时,它通常带有明确的批判色彩。 从语义上分析,“光恶不善”描绘的是一种片面、偏颇的视角或做法。“光”在此处为动词,意为“只让……显露”、“ solely to make visible”;“恶”指缺点、错误或恶劣之处;“善”则指优点、功绩或善良之处。整个短语批判的是那种在评价人事时,有意选择性呈现负面信息,完全忽视其积极因素的不公正态度。这与我们熟知的“一叶障目”、“以偏概全”等成语在揭示认知偏差方面有相通之处,但更强调行为主体的主观恶意与选择性。 这种态度在现实生活中有多种体现。例如,在人际交往中,存有成见者可能对他人的过失耿耿于怀、四处宣扬,却对其日常的善行美德视而不见;在历史或人物评价中,也可能出现全盘否定、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极端倾向;于舆论场中,某些信息传播者为达到特定目的,也会采取“光恶不善”的策略,片面放大问题,制造负面印象。这种行为不仅扭曲事实,损害被评价对象的声誉,也妨碍形成全面、客观的认知,极易激化矛盾,不利于理性对话与和谐关系的构建。 与“光恶不善”相对立的态度,是力求全面、公允的“辩证看待”或“实事求是”。中国传统文化素来讲求“兼听则明,偏信则暗”,主张评价时应“功过分明”,既不抹杀功绩,也不隐晦过失。诸如“瑕不掩瑜”、“金无足赤,人无完人”等成语,都蕴含着承认复杂性、避免绝对化的智慧。而“隐恶扬善”作为一种传统美德,虽侧重倡导宣扬善行,其前提也是对“恶”有清醒认识但不刻意扩散,与“光恶不善”有本质区别。 综上所述,“光恶不善”作为一个描述性短语,生动地刻画了一种具有主观恶意、片面强调负面、无视正面的偏激态度。它提醒我们,无论是认识他人、评价事物还是传播信息,都应努力避免这种不健康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模式,转而追求一种更为平衡、全面和公正的立场。唯有如此,个人的判断才能更接近真相,社会的交流才能更趋于理性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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