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情于景【拼音】:yù qíng yú jǐng解释在景色的描写中寄托情感。出处《山水田园诗传·前言》:“进入写景入情、寓情于景的艺术境界方面,做出了新的贡献。”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谓语、定语;指写作
“寓情于景”是中国古典文学与艺术创作中一种极为重要的美学原则与表现手法,其核心内涵在于将创作者的主观情感、思想意蕴,巧妙地寄托、融合于对客观自然景物或社会环境的描绘之中,使情感的表达含蓄蕴藉、景物的刻画意蕴深远,从而达到情景交融、浑然天成的艺术境界。这一成语高度概括了中华民族在审美与表达上追求主客统一、物我相谐的独特智慧,它不仅是诗词、绘画、园林等传统艺术的灵魂所在,也深深影响着中国人的情感表达与审美习惯。 从历史渊源上看,“寓情于景”的美学思想源远流长,可追溯至先秦时期。《诗经》中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便是借杨柳与雨雪的景物变迁,婉转道出征人离家与归来的复杂心绪,情与景已初步交融。至魏晋南北朝,文艺理论逐渐自觉,刘勰在《文心雕龙》中明确提出“情以物迁,辞以情发”、“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等观点,从理论上阐述了情感与景物相互感发、相互依托的关系,为“寓情于景”手法的成熟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一手法在唐代诗歌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地。诗人们深谙此道,创造出无数情景交融的不朽篇章。如李白《送孟浩然之广陵》“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不直写离别之痛,而是将无尽的怅惘与深情寄托于渐行渐远的孤帆与滚滚东流的天际江水之中,画面开阔,余韵悠长。杜甫《春望》“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则赋予花鸟以人的情感,使景物承载并强烈反射出国破家亡的沉痛,情感浓度极高。这些作品都完美体现了情感不脱离景物直白宣泄,而是借助景物得以形象化、深化与升华。 “寓情于景”的艺术效果是多层次的。首先,它使情感的抒发避免了直露与浅白,转而显得含蓄深沉,富于回味,所谓“含不尽之意见于言外”。其次,它赋予原本客观的景物以强烈的主观色彩与生命活力,使景物不再是孤立的背景,而成为情感的可视化载体,意境由此生成。再者,这种手法能引发读者或观者的无限联想,通过自身的体验去填补和丰富景中之情,从而完成艺术的再创造,获得深刻的美感享受。最终,它实现了“情”与“景”辩证的统一:情是景的灵魂与内核,景是情的载体与外观,二者水乳交融,难以分割。 这一原则的影响远远超出了文学范畴,广泛渗透于中国古典园林、山水绘画乃至传统戏曲等艺术形式之中。园林中的一山一水、一亭一廊,无不是造园者情感与理想的寄托;山水画中,巍峨山峦、浩渺烟波,也总是蕴含着画者的人格追求与宇宙观照。可以说,“寓情于景”已内化为中华民族一种独特的观照世界和表达自我的方式。它教导人们在与自然万物的交融中安放情感,在具象的描绘中追求精神的超越,至今仍闪耀着不朽的美学光辉,是理解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一把关键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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