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求【拼音】:fén lín zhī qiú解释由于隐居在山林,故烧毁森林使他出来。比喻为求贤才而去毁林。出处南朝·梁·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既允焚林之求,实兼仪形之奇。”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作宾语;用于求才
“焚林之求”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典故的成语,其字面意思为“焚烧树林以求取”,常用来比喻为达到某一目的而不顾后果、采取极端手段的行为。这一成语蕴含着深刻的警示意义,提醒人们在追求目标时,应权衡利弊,避免因短视而损害长远利益。它形象地描绘了一种急功近利、毁灭性索取的心态,在历史与文学中常被用于批判那些只顾眼前、不计代价的决策或行动。 该成语的出处可追溯至《韩非子·难一》中的故事:春秋时期,晋国公子重耳(即后来的晋文公)流亡途中,饥渴难耐,随从介子推割下自己腿上的肉煮汤给他充饥。重耳回国即位后,封赏功臣时却遗漏了介子推。介子推心灰意冷,携母隐居绵山。晋文公得知后,为逼他出山受赏,下令放火烧山,不料介子推坚决不出,最终与母亲一同焚身于林中。后人将此事件引申为“焚林之求”,强调晋文公为达目的(找人)而采取焚林的极端方式,反而导致了无法挽回的悲剧。 在文化内涵上,“焚林之求”反映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中庸之道”与“可持续发展”的推崇。古人强调“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愚昧,而这一成语与之异曲同工,皆警示人们不可过度索取自然或社会资源。例如,在治理国家时,若统治者横征暴敛以充国库,如同“焚林”,虽得一时之利,却会引发民怨、破坏生业;在个人修养上,若为功名不择手段,也可能损毁德行与根基。因此,成语背后渗透着道家“顺应自然”与儒家“仁政爱民”的思想智慧。 从现实意义看,“焚林之求”在当今社会依然具有强烈的映照性。现代环境中,诸如为经济发展而滥伐森林、污染环境,或为商业利益而透支健康、破坏诚信等行为,皆是“焚林之求”的体现。成语提醒我们,任何追求都需兼顾手段与目的的统一,避免陷入“欲速则不达”的困境。在决策中,需注重系统性思维,评估长期影响,而非仅仅聚焦即时收益。 总之,“焚林之求”不仅是一个历史典故的凝结,更是一种跨越时代的哲学反思。它以鲜明的意象揭示人类行为中的常见误区,倡导在行动前深思熟虑,以和谐、稳健的方式实现目标。这一成语的流传,正是中华文化注重平衡与智慧的缩影,对个人与社会发展皆具有永恒的启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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