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不阿【拼音】:fāng zhèng bù ē解释方正:品行正直;阿:阿谀,诌媚。指为人品行正直,不逢迎诌媚。出处《明史·王徽传》:“有方正不阿者,即以为不肖,而朝夕谗谤之,日加浸润,来免改疑。”示例嘉定有老儒,名朱纲,为人~,颇信佛老之说。 ★清·钱泳《履园丛话·者者居》近义词刚正不阿反义词阿谀逢迎语法作谓语、定语;指为人品行正直
“方正不阿”是一个承载着深厚文化底蕴与道德理想的成语,它用以形容人的品格刚正坦率,坚守原则,不屈从于权势或压力,更不逢迎谄媚。这个成语由“方正”与“不阿”两部分凝练而成。“方正”本义指形状的规整与正直,引申为人品的端方正直、行为合乎法度;而“不阿”则意指不曲意逢迎、不偏袒徇私。两者结合,生动勾勒出一个坚守正道、脊梁笔直的道德形象。 从历史源流看,“方正不阿”的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国儒家传统思想之中。孔子倡导“直道而行”,孟子崇尚“浩然之气”与“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大丈夫品格,皆为这一理念提供了思想基石。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它不仅是士大夫阶层追求的人格标杆,更是维护社会公正的重要精神力量。那些被誉为“方正不阿”的人物,往往在贪腐横行或强权当道之时,敢于挺身而出,以自身的风骨与操守,成为浊流中的中流砥柱。 回溯史册,秉持“方正不阿”气节的典范不胜枚举。东汉时期的“强项令”董宣,面对公主家奴行凶,毅然执法格杀,即便皇帝施压令其谢罪,他仍宁死不屈,以“臣头可断,血可流,此膝不可屈”的铮铮铁骨,赢得了光武帝“强项令”的赞叹。宋代名臣包拯,执法如山,不避权贵,其铁面无私的形象历经千年,已成为司法公正的代名词。明朝的海瑞,更是以极致的清廉与刚直闻名,他备棺上书直谏皇帝,其行为将“方正不阿”推向了震撼人心的境界。这些先贤用他们的生命实践,为成语注入了鲜活而厚重的历史内涵。 “方正不阿”的价值,在任何一个时代都熠熠生辉。在政治与社会领域,它是廉政建设的基石,是抵制腐败、维护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一个拥有“方正不阿”品格的执政者或公务人员,能够秉公办事,使法律与制度得到真正敬畏与执行。在个人修养层面,它代表着一种高尚的人格理想,鼓励人们在面对利益诱惑或外界压力时,能够守住内心的原则与底线,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它不仅是对外在行为的约束,更是对内在良知的坚守。 然而,践行“方正不阿”并非易事,它往往需要付出相当的代价,甚至可能遭受排挤与挫折。这也恰恰反衬出这种品格的可贵与崇高。它并非意味着固执己见或不通情理,其核心在于对公理与正义的执着,其行事仍须以智慧与合规为前提。在当代社会,我们或许无需人人都如历史上那些极端典范般壮烈,但“方正不阿”所蕴含的坚持原则、诚实守信、不畏强权的精神内核,依然是构筑诚信社会、推动文明进步不可或缺的品质。它提醒我们,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保持精神的独立与人格的挺立,始终具有穿越时代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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