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加诸人【拼音】:jǐ suǒ bù yù,wù jiā zhū rén解释欲:想要,希望;加:给予。自己不愿意的,不要加给别人。出处战国·鲁·尸佼《尸子》上卷:“恕者,以身为度者也。己所不欲,勿加诸人。”示例近义词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义词语法作定语、宾语、分句;用于劝诫人英文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 others
“己所不欲,勿加诸人”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句极为重要的道德格言,它出自儒家经典《论语·颜渊》篇。原文记载,孔子的弟子仲弓问如何践行仁德,孔子回答道:“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其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便是这句成语的核心表述,后亦常写作“己所不欲,勿加诸人”。“诸”在此处是“之于”的合音,意思完全相同。这句话用最朴素的语言,揭示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处世准则和伦理原则。 这句话的内涵深刻而明晰:自己不愿意承受的事情,也不要强加给别人。它倡导的是一种将心比心、推己及人的思维方式。其逻辑起点是对自身感受的诚实体察——痛苦、屈辱、艰难、厌恶,这些都是人皆不欲的体验;进而将这种体察外推至他人,认识到他人与自己一样,也拥有同等的尊严与感受,从而主动约束自身行为,避免成为他人痛苦的根源。这不仅仅是一种消极的“不伤害”原则,更蕴含了积极的尊重与体谅。它要求人们在行动前进行一种角色互换的思考,是构筑和谐人际关系的基石。 在儒家思想体系中,这句话被视为践行“仁”这一核心德目的基本途径和具体体现。“仁”的本质是“爱人”,而这种爱并非抽象空泛,正是始于这种对他人处境和感受的同情与理解。孔子将其与“忠恕之道”紧密相连,“恕”道即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它跨越了地位、阶层和时代的局限,为处理从日常琐事到国际关系的各种问题,提供了一个简洁而有力的黄金法则。其精神与基督教文化中的“你们愿意人怎样待你们,你们也要怎样待人”(Do unto others as you would have them do unto you)东西辉映,共同体现了人类道德智慧的共通性。 这句成语的影响深远,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行为规范。它教导人们在家庭中相互体恤,在朋友间诚信交往,在社会上公正行事。小至避免蜚短流长、强人所难,大至治国理政中考虑民瘼、不行苛政,其精神都有所贯穿。它提醒权势者需知百姓疾苦,告诫强者应恤弱者之难,倡导在利益冲突时寻求不损及他人的公平方案。这是一种基于平等和同理心的道德自律,对于缓和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时至今日,“己所不欲,勿加诸人”的原则依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不同文化、国家和民族之间的交往日益频繁,这句古训倡导的相互尊重与理解,为解决文明冲突、促进和平共处提供了宝贵的东方智慧。在个人层面,它也是对网络暴力、道德绑架等现代社会病的一剂清醒良药。它告诫我们,在要求他人之前,应先反求诸己;在行动之际,应常怀一份对他人的悲悯与宽容。因此,这不仅仅是一个古老的成语,更是一种历久弥新、值得每个人内化于心的生活哲学和道德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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