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必为【拼音】:jiàn yì bì wéi解释指看到正义的事情就去做。出处春秋·鲁·孔丘《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示例君年少,~,岂可量哉。 ★《宋史·儒林传·石介》近义词见义当为反义词见义不为语法作谓语、定语;用于为人
成语“见义必为”源自中国传统文化,其核心含义是指见到合乎道义的事情,就应当毫不犹豫地付诸行动。这个成语体现了儒家思想中“义”的价值观念,强调个人在面对正义之事时应具备的责任感与勇气。它不仅是道德修养的体现,更是一种积极入世、担当社会的精神号召。“见义必为”常与“见义勇为”互通使用,但更突出“必”字的坚决性与必然性,暗示这是一种不容推卸的道德义务。 从历史渊源来看,“见义必为”的思想深深植根于古代圣贤的教诲之中。孔子在《论语·为政》中提出“见义不为,无勇也”,明确指出见到正义之事而不行动是缺乏勇气的表现。后世儒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发,将“义”视为行动的根本准则。宋代朱熹等理学家强调“知行合一”,认为认知到道义就必须实践,这为“见义必为”提供了哲学基础。因此,该成语不仅是一个语言表达,更是千百年来中国士人精神传统的浓缩。 在实践层面上,“见义必为”涵盖广泛的社会行为。小至日常生活中帮助弱者、维护公正,大至在国家危难时挺身而出、舍生取义。历史上有无数例证:文天祥抗元不屈,留下“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绝唱;近代革命志士为民族解放视死如归。这些行为都是“见义必为”的鲜明写照。它鼓励人们在关键时刻超越个人利害,以集体利益或道德原则为先,展现出人性中高尚的光辉。 然而,“见义必为”并非提倡鲁莽冲动。传统文化同样注重“智勇双全”,在行动前需审时度势、讲求方法。例如,孟子区分“血气之勇”与“道义之勇”,强调真正的勇敢需以理性与智慧为辅。现代社会语境下,“见义必为”更倡导在保障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理行动,如及时报警、寻求协作等,这使传统美德更适应现代社会的复杂性。换言之,“必为”强调的是一种必然的道德选择,但实现方式可以灵活多样。 总之,“见义必为”作为一个历久弥新的成语,深刻反映了中华民族对道义与勇气的崇尚。它不仅是个人品格的试金石,也是社会正气的源泉。在当今时代,这一精神仍具有重要价值,激励人们面对不公时敢于发声,在他人需要时伸出援手。通过传承与实践“见义必为”的内涵,我们能够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公正、勇敢且充满责任感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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