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男鬻女【拼音】:mài nán yù nǚ解释指因生活所迫而出卖自己的儿女。出处明·天然痴叟《石点头·卢梦仙江上寻妻》:“况且如此荒年,那家不卖男鬻女来度命。”示例旧社会,老百姓~还是勉强糊口。近义词卖儿鬻女反义词丰衣足食语法作谓语、宾语、定语、状语;指贫困
“卖男鬻女”是一个源自中国古代的成语,其字面意思为“出卖儿子,贩卖女儿”。这一成语通常用于形容极端贫困或灾难深重的境况下,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采取违背人伦的残酷手段,被迫售卖自己的子女以换取钱财或粮食。它深刻反映了古代社会底层民众在战乱、饥荒或沉重赋税压迫下的悲惨命运,是民生凋敝、社会动荡的生动写照。 从历史背景来看,“卖男鬻女”的现象在中国古代屡见不鲜,尤其在王朝末期或天灾频发时期更为常见。例如,东汉末年战乱连绵,百姓流离失所,《后汉书》中便有“百姓饥穷,流冗道路,嫁妻卖子”的记载;唐代安史之乱后,杜甫在《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中写道“入门闻号咷,幼子饥已卒”,侧面反映了民不聊生的景象;明清时期,每逢大旱或洪水,史书亦常出现“人相食,鬻子求生”的惨状。这些历史记录表明,“卖男鬻女”不仅是成语,更是特定时代血泪交织的社会现实。 这一成语的文化内涵极为沉重,它超越了单纯的经济困境描述,而是对人性与伦理在生存压力下被迫扭曲的深刻揭露。在中国传统伦理观念中,家庭血脉的延续和子女的养育是至关重要的责任,“卖儿鬻女”的行为被视为对家庭伦理的根本背离,通常只有在走投无路时才会发生。因此,成语往往被用来批判统治者的无道或社会制度的缺陷,暗示当政者未能履行“保民安生”的基本职责,导致百姓陷入如此绝境。 在文学作品中,“卖男鬻女”常作为渲染悲剧氛围、控诉社会不公的典型意象。例如,元杂剧《窦娥冤》中窦娥被卖作童养媳的情节,便间接体现了底层家庭被迫离散的无奈;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也通过细节描绘了灾荒年间百姓卖儿卖女的场景。这些描写不仅增强了作品的社会批判力度,也使这一成语承载了更为丰富的历史与情感重量。 现代语境下,“卖男鬻女”已不再指代真实发生的行为,但其象征意义依然活跃。它常被引申用来形容任何为渡过难关而付出惨痛代价、牺牲根本利益的情况,例如在经济危机中变卖核心资产,或为了短期利益而损害长远发展。成语的警示作用在于提醒人们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并反思如何构建更为公平的保障体系,避免历史悲剧重演。 总之,“卖男鬻女”作为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成语,既是中国古代苦难历史的缩影,也是传统文化中对民生疾苦的深刻记录。它警示后世,社会的稳定与繁荣必须建立在百姓基本生存权得到保障的基础之上,任何忽视民生的政策或时代动荡,都可能将人推向伦理与生存的两难深渊。这一成语的价值,正在于它以极简的语言,承载了千年来人们对和平、温饱与人性尊严的永恒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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