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惊蛇【拼音】:dǎ cǎo jīng shé解释打草惊了草里的蛇。原比喻惩罚了甲而使乙有所警觉。后多比喻做法不谨慎,反使对方有所戒备。出处宋·郑文宝《南唐近事》:“王鲁为当涂宰,颇以资产为务,会部民连状诉主簿贪贿于县尹。鲁乃判曰:‘汝虽打草,吾已惊蛇。’”示例空自去“~”,倒吃他做了手脚,却是不好。 ★明·施耐庵《水浒全传》第二十九回近义词操之过急、因小失大反义词欲擒故纵、引蛇出洞语法作谓语、定语、宾语;多用于否定句英文act rashly and alert the enemy 日文粗忽 (そこつ)をして相手 (あいて)に感 (かん)づかれている法文si l'on remue l'herbe le serpent s'enfuira 德文auf das Gras schlagen und die Schlange aufscheuchen 俄文ворошá пáлкой траву,вспугнуть змею成语故事南唐时当涂县令王鲁,爱财如命,贪赃枉法,手下纷纷效仿他敲诈民脂民膏。一天,百姓联名写一份状子控告县衙主簿营私舞弊,贪赃受贿,王鲁担心事情闹大,就压下案子,在状子上写道:“汝虽打草,吾已惊蛇。”
“打草惊蛇”是一个源远流长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思为打击草丛却惊动了潜伏其中的蛇。这一形象生动的表述,蕴含着深刻的警示意义:比喻行事不密或举动轻率,无意中惊动了对手或暴露了意图,从而导致原本的计划受挫或引发不必要的麻烦。它提醒人们在处理问题,尤其是涉及隐秘、侦查或对抗性情境时,需讲求策略,注重方式方法的稳妥与隐蔽,以避免打乱步骤,造成被动局面。 该成语的典故可追溯至中国古代。据南唐学者郑文宝所著《南唐近事》记载,五代时期,当涂县令王鲁贪赃枉法,其手下官吏也纷纷效仿,盘剥百姓。一次,有民众联名状告王鲁的主簿营私舞弊。王鲁在阅读状纸时,发现所列罪状与自己平日所为如出一辙,心中惊惧不已,竟不由自主地在状纸上批下“汝虽打草,吾已蛇惊”八字。其意便是:你们虽然告发的是主簿(打草),但我这条“蛇”已经感到惊恐了。这个故事精准地捕捉了做贼心虚者的心理状态,并由此凝练出“打草惊蛇”这一成语,其内涵也从最初惊动有连带关系的恶人,逐渐扩展为泛指因行动不慎而惊动警觉的对手。 从哲学与策略层面剖析,“打草惊蛇”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对“时机”与“谋定而后动”的强调。它反对鲁莽和冒进,主张在行动前进行周密的准备与观察,充分掌握信息,力求一击即中或稳步推进。在军事上,它警示不可过早暴露行军意图或火力部署;在侦查办案中,它强调秘密行动的重要性,以防嫌疑人闻风逃匿或销毁证据;甚至在日常的人际交往与商业竞争中,它亦告诫人们言辞需谨慎,行动要三思,避免因小失大,徒生枝节。 时至今日,“打草惊蛇”的智慧在现代社会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指导意义。无论是国际外交中微妙的政治博弈,商业战场上隐蔽的竞争策略,还是网络安全中的攻防对抗,乃至个人生活中处理复杂关系,这一成语所蕴含的审慎原则都至关重要。它教导我们,成功往往不仅取决于目标的正确,更依赖于达成目标之过程的巧妙与隐蔽。盲目行动、轻举妄动,常常会适得其反,将有利形势拱手让人。 综上所述,“打草惊蛇”不仅仅是一个描述性成语,更是一种凝聚了古人实践智慧的策略思想。它穿越历史,依然熠熠生辉,警示着每一位决策者与行动者:在追求目标的道路上,既要拥有坚定的决心,也需具备如履薄冰的谨慎与洞悉全局的智慧,方能在复杂局势中稳健前行,最终达成所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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