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仪米dīnɡ yí mǐ源见“千斛米”。指索要的馈赠。宋黄庭坚《几复答予所赠三物》诗之三:“不取丁仪米,疑成校尉心。”
“丁仪米”是中国古代一个著名的廉洁典故,其核心人物是东汉名士丁仪。这一典故虽未直接见于《后汉书》等正史本传,但其故事通过《太平御览》等类书以及后世笔记、方志的辑录得以流传,主要用以表彰为官清廉、不取不义之财的高尚品格,成为后世称颂清官的典范之一。 典故的由来,与丁仪担任“司空掾”这一官职时的经历密切相关。据记载,丁仪在任期间,掌管着官府粮仓。有一年,其管辖之地遭遇灾荒,粮食歉收,百姓生活困苦。丁仪体恤民情,决定开仓放粮,赈济灾民。在赈灾过程中,他工作极为辛劳,常常废寝忘食。由于其职责所在,他本人及其家人所需的粮食,按规定也可从官仓中支取。然而,丁仪却做出了一个令人敬佩的决定:他严格区分公私,坚决不动用官仓的一粒米来供养自己的家庭。为了让家人吃饱,他宁愿拿出自己微薄的俸禄,去购买价格高昂的私人粮食。 这一举动被同僚和民众知晓后,人们深受感动。为了表达对这位清官的敬意与支持,当地百姓自发地凑集了一些粮食,悄悄送到丁仪家中,希望能帮助他缓解生活压力。然而,丁仪发现后,坚决不肯接受。他郑重地对送粮的乡民说:“我身为朝廷命官,赈济灾民是分内之责,岂能因此收取百姓的馈赠?我连官仓的米都不取一粒,又怎能接受你们的米呢?”他最终婉拒了所有的赠予,其廉洁自律至此,令人肃然起敬。 “丁仪米”这一典故的核心寓意,在于“不取官仓一米”所象征的极致清廉。它超越了单纯的不贪污,上升到了在特殊情境下(如掌管物资、面对公私利益交织时)依然能恪守界限、纤尘不染的道德高度。丁仪的行为,体现了儒家思想中“慎独”、“廉不言贫”的操守,也反映了古代对官员“清、慎、勤”的基本要求。他不仅是不贪,更是主动将公私界限划得清清楚楚,即便自己面临生活困难,也绝不用职权或工作之便谋取任何个人利益,其品格犹如未经沾染的纯白之米,洁净无瑕。 在后世的文化传承中,“丁仪米”常与“羊续悬鱼”、“杨震暮夜却金”等典故并提,成为教育和激励官员廉洁奉公的生动教材。许多文人墨客在诗文中引用此典,赞颂清官廉吏的冰霜之操。同时,这一故事也被编入一些地方志和家训中,作为砥砺名节、教化风俗的典范。它虽然可能经过了一定的文学化渲染,但其传递的价值观——即官员应公私分明、洁身自好、不负民望——却深深融入了中国的廉政文化传统,至今仍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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