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于室bù ān yú shì《诗·邶风·凯风序》:“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室。”郑玄笺:“不安其室,欲去嫁也。”后因以“不安于室”为已婚妇女思涉外遇或寡妇意欲再嫁的婉辞。《儒林外史》三四回:“古人二十而嫁,养到第七个儿子,又长大了,那母亲也该有五十多岁,哪有思嫁之理!所谓‘不安于室’者,不过因衣服不称心在家吵闹,七子所以自认不是。”
"不安于室"这一典故,出自中国古代儒家经典《诗经·邶风·凯风》一篇。诗中写道:"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睍睆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 其中并未直接出现"不安于室"四字,但其核心意蕴为后世提炼和解读提供了源头。诗歌以和煦的南风(凯风)吹拂酸枣树幼苗起兴,反复咏叹母亲的辛劳与子女未能尽孝的愧疚,营造出一种子女应体恤母亲、安定家室的情感氛围。后世学者据此引申,将子女不能体谅母亲、使母亲忧劳伤神的状况,概括为"不安于室",意指不能安宁于家室,让家宅不宁。 这一典故内涵的明确与定型,主要得益于汉代经学家的阐释。西汉戴圣编纂的《礼记·檀弓下》中记载了一则相关故事:鲁国大夫季敬姜的儿子公父文伯去世,其妻妾在房中痛哭,敬姜却告诫她们应适度哀伤,以免扰乱家室安宁,体现了维护家室稳定的观念。而更直接的注解来自《毛诗故训传》及郑玄的笺注。在解释《凯风》时,传统经学认为此诗是赞美孝子能反躬自省,安慰母亲,从而使得家室安宁;反之,若子女行为不当,令母亲忧心,便是"不安于室"的表现。这种解读将诗歌的个人情感上升为家庭伦理规范,强调子女对家庭和谐所负有的责任。 从历史语境看,"不安于室"的产生与周代以来的宗法家庭制度密切相关。在强调"室家之道"的古代社会,家庭的稳定被视为社会秩序的基石。子女(尤其是儿子)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家室的荣辱与安宁。《凯风》中被反复吟咏的"母氏劳苦",正是母亲为维系家室付出的缩影。因此,"安于室"不仅是物理空间的居留,更是心理与伦理层面的归属与尽责;"不安于室"则意味着对家庭责任与和谐秩序的背离,这种背离可能体现为不孝、不睦或放纵行为,导致母亲忧劳、家道不宁。 随着语言演变,"不安于室"的含义在后世有所泛化和转移。其最初所指的"子女使母亲不安"的本义逐渐扩展,可泛指家庭成员(尤其是妻子)不能安心留在家里或恪守本分,从而扰乱了家庭秩序。例如,在明清小说中,常以"不安于室"形容妇女不守妇道或心思浮动。这种词义迁移反映了社会伦理关注点的变化,但核心仍围绕着"家室安宁"这一主题。从古典训诂到日常用语,这个典故始终承载着中国传统文化中对家庭稳定与和谐价值的深切强调。 综上所述,"不安于室"典出《诗经·凯风》,经汉代经学阐释而定型。它根植于古代宗法家庭伦理,原指子女行为不端使母亲忧劳、家室不宁,后词义有所扩展。这一典故不仅是一个文学语汇,更是观察古代家庭观念与社会伦理的一个窗口,其背后蕴含的对孝道、责任与和谐秩序的追求,至今仍具反思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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