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à jǐng tóu shí见人掉进井里,不但不搭救,反而向井里仍石头。
“下井投石”是一个汉语成语,亦常作“落井下石”,其核心含义是指在他人在危难或困境之中时,不仅不施以援手,反而趁机加以打击或陷害,使其处境更加艰难。这一成语形象地描绘了人性中一种冷漠、势利乃至险恶的行为,即当他人失势或遭遇不幸时,非但无同情之心,反而乘人之危,追加伤害。从社会道德层面看,这种行为历来受到谴责,被视为不仁不义之举。 在具体用法上,“下井投石”通常作为谓语、定语或状语使用,带有强烈的贬义色彩,多用于批评或揭露那些背信弃义、投机取巧之人。例如,在描述人际关系或社会现象时,可以说:“他昔日得势时门庭若市,如今落魄,竟遭人下井投石,无人问津。”这一成语生动刻画出世态炎凉,强调了在逆境中见证真情与虚伪的对比。其用法灵活,既可用于书面语,也常见于口语议论中,以警示人们应保持善良与正直,避免成为“下井投石”之徒。 关于出处,“下井投石”的典故可追溯至唐代文学家韩愈的散文《柳子厚墓志铭》。文中记载,韩愈在悼念好友柳宗元时,感慨世情淡薄,提及一种社会现象:当有人落难时,昔日友人往往避之唯恐不及,甚至“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这里的“落陷阱”比喻陷入困境,“下石”即投石加害,后人据此提炼出“落井下石”或“下井投石”的成语。韩愈以犀利的笔触揭露了人性阴暗面,使这一表述成为经典,流传后世。 从文化内涵来看,“下井投石”不仅是一个语言符号,更承载着深厚的道德训诫意义。在中国传统伦理中,儒家强调“仁者爱人”,提倡在他人危难时应怀恻隐之心,而道家亦主张自然无为中的善意。因此,这一成语的反面行为,违背了“守望相助”的社会理想,成为批判对象。历史上,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借用此语来鞭挞奸佞小人,如《红楼梦》等小说中的人际斗争,亦暗含此类意象。它提醒人们,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应坚守道义,避免因利益而丧失良知。 总之,“下井投石”是一个富有警示意义的成语,其解释凸显了人性考验,用法广泛于社会批评,出处源于唐代文人的深刻观察。在当代社会,这一成语仍具现实意义,警示人们在面对他人困境时,当以同情代替冷漠,以援手代替伤害,从而促进和谐与仁爱的社会风尚。通过理解与传播这样的词语,我们不仅能丰富语言表达,更能深化对道德价值的反思与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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