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ù zhí1.不称职。
“不职”是一个汉语文言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但在古代文献和特定语境中仍有其意义。该词的核心含义是指不称职、不能胜任所担任的职务或职责,常带有贬义色彩,强调个人在职位上的失职或无能。从构词上看,“不”为否定副词,“职”指职务、职责,合起来直译为“不称职”,其语义与现代汉语中的“失职”“渎职”有相近之处,但“不职”更侧重于个人能力或表现上的不足,而非特指违反法律或纪律的行为。 在用法上,“不职”通常作为谓语或定语,用于描述官员、职员或其他担任职务者的表现。在古代文献中,它常见于奏章、史书或政论文章,用于批评官员治理不力、政绩不佳。例如,在记述官员考核或弹劾时,会使用“某某不职”来指称其不称职的状态。该词的使用往往与问责、罢免等行政措施相关联,体现了古代官僚体系中对职责履行的严格要求。需要注意的是,“不职”是一个较为正式的书面用语,口语中极少使用,现代汉语一般以“不称职”“失职”或“玩忽职守”等替代。 “不职”的出处可追溯至中国古代典籍,尤其在历史和政治文献中频现。例如,在《汉书》《后汉书》等正史中,常出现对官员“不职”的记载,用以说明其被贬黜或问责的原因。唐代以后的法律和官制文献中,该词也用于描述官员考核不合格的情形。此外,明代清代的政治文书,如奏折或谕旨,亦可见到“不职”的使用,反映了古代中国对吏治的重视。在这些文献中,“不职”不仅是一个评价性词汇,更是官僚制度中监督与惩戒机制的语言体现。 从文化内涵来看,“不职”一词承载了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责任伦理。古代社会强调“在其位,谋其政”,官员的职责与道德修养紧密相连,“不职”既是对能力的否定,也隐含着对个人德行不足的批评。这与儒家思想中“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念一脉相承,要求任职者须德才兼备。因此,当官员被指“不职”时,往往意味着其未能达到社会期望的标准,可能面临舆论谴责或行政处分。 在现代语境中,“不职”虽已淡出日常使用,但在研究历史、法律或行政管理时,仍是一个重要术语。例如,在分析古代官制或司法案例时,学者会引用该词来解释当时的问责制度。此外,某些正式文件或仿古文体中,偶见使用“不职”以增强庄重感。总体而言,该词见证了汉语词汇的演变,反映了职责观念在历史中的延续,其精髓仍融入现代汉语的相关表达之中。 总结而言,“不职”是一个源自古代汉语的词汇,意为不称职或失职,主要用于批评官员或任职者未能履行责任。其用法正式且带有问责性质,出处多见于史书和政论文献,体现了中国传统中对职务履行的严格要求。虽然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但作为历史词汇,它帮助我们理解古代政治文化和语言变迁,并间接影响着当代对职责与问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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