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ī bìng/bīng亦作“一併”、“一並”。一起;一齐。
"一并"是一个在现代汉语中广泛使用的词语,其核心含义为"一起、一同、合并处理",表示将两件或更多的事物、动作或情况同时进行、考虑或解决。它强调事物的同时性、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常用于书面语及正式口语中,体现出一种概括、归纳的语用色彩。 从构词法上看,"一并"属于副词,由"一"和"并"两个语素组合而成。"一"在此处有"全、都"的强调意味,而"并"的本义是"合在一起",引申为"同时、一起"。两者结合,稳固地表达了"全部合在一起"的概念。在使用时,"一并"通常置于动词之前作状语,用于连接前后相关的多个事项,表明这些事项被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例如:"相关问题将一并研究解决"、"费用已连同发票一并寄出"。它不能单独用作谓语,其语法功能在于修饰动词,整合动作的对象或范围。 该词语的用法灵活多样,常见于公文、文书、通知、协议及严谨的论述中。它既可以用于具体事物的合并处理,如"请将申请材料一并提交";也可用于抽象事项的统筹考虑,如"历史背景与社会因素需一并分析"。在句子中,它常与"与"、"和"、"及"等连词,或"连同"、"随同"等词语搭配使用,形成"与……一并"、"连同……一并"等结构,使表达更清晰、逻辑更严密。需要注意的是,"一并"通常用于叙述已发生或计划中的整体性动作,而不用于表达纯粹的伴随状态。 追溯其出处,"一并"作为固定搭配出现的时间相对较晚,但其构成字源远流长。"并"字在先秦文献中已常见,有合并、并列之意。"一"与"并"连用,强化了"全部合并"的意思,这种用法在明清小说及公牍文中逐渐定型并普及。例如,在《红楼梦》等古典小说中,已可见到类似"一并治罪"、"一并收拾"的表述。至近代,随着白话文运动的发展,该词因其简洁、明确的概括功能,在官方文书和法律文本中被高频使用,从而稳固了其在现代汉语词汇体系中的地位。 总之,"一并"是一个表意精准、用法规范的副词,它通过将分散的事项收束于一个共同的动作或框架之下,体现了汉语表达的简洁性与逻辑性。理解并恰当使用"一并",能使语言表达,尤其是在正式、书面的语境中,显得更为凝练、周全且富有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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