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ù kě piān fèi偏废:侧重一方,忽略另一方。指两方面都应同样重视,不能片面地强调一个方面,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不可偏废"是一个具有深远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的汉语成语,其字面意义为"不可以偏重一方而废弃另一方",意指对待事物或处理问题时,必须兼顾两个方面或多方面,不能只重视其中一部分而忽视或舍弃其他部分,强调全面、均衡、协调的重要性。这一词语凝结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庸""和谐""兼收并蓄"的哲学思想,体现了对事物矛盾双方或多方平衡关系的深刻认识。 从语义构成来看,"不可偏废"由否定副词"不可"与动词性短语"偏废"组合而成。"偏"指偏向、侧重,"废"指废弃、忽略,二者结合精准地表达了"因偏重一方而导致另一方被忽视"的消极状态,而"不可"则明确提出了对这种状态的禁止与纠正。因此,该成语的核心在于倡导一种全面、公正、不偏不倚的态度与方法,避免因片面性导致失误或损失。它常被用于论述政策制定、学术研究、人才培养、工作方法等多个领域,提醒人们注意防止顾此失彼。 在具体用法上,"不可偏废"通常作为谓语或定语出现在语句中,用以说明对两个或更多同等重要因素的兼顾。例如,在论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时,可以说"增长与环保不可偏废";在讨论教育中知识传授与品德培养时,亦可言"智育与德育不可偏废"。它常与"二者""双方""诸多方面"等词语搭配使用,强化其指向的平衡对象。该成语语气庄重,多用于正式论述、书面表达或严肃场合,具有鲜明的说理和劝诫色彩。 追溯其出处,"不可偏废"最早可见于南北朝时期著名文学理论家刘勰的经典著作《文心雕龙》。在《文心雕龙·明诗》篇中,刘勰论述诗歌创作中"情"与"采"(即思想情感与文采形式)的关系时写道:"故铺观列代,而情变之数可监;撮举同异,而纲领之要可明矣。若夫四言正体,则雅润为本;五言流调,则清丽居宗;华实异用,惟才所安。故平子得其雅,叔夜含其润,茂先凝其清,景阳振其丽。兼善则子建仲宣,偏美则太冲公干。然诗有恒裁,思无定位,随性适分,鲜能通圆。若妙识所难,其易也将至;忽之为易,其难也方来。至于三六杂言,则出自篇什;离合之发,则萌于图谶;回文所兴,则道原为始;联句共韵,则柏梁馀制。巨细或殊,情理同致,总归诗囿,故不繁云。" 其后在总结性论述中,他明确提出"情采芬芳,二者不可偏废",强调优秀的诗歌必须做到内在情感与外在文采的和谐统一,不可只追求辞藻华丽而忽略真情实感,也不能只重内容而忽视艺术形式。这一论述深刻影响了后世文学批评,也使"不可偏废"成为表达兼顾双方、追求平衡的经典表述。 综上所述,"不可偏废"不仅是一个语言工具,更是一种思维智慧的体现。它源自中国古代文论,却超越了文学范畴,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成为指导人们全面看待问题、协调处理矛盾的重要原则。在当今复杂多元的社会环境中,这一理念依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提醒我们在追求效率与重点的同时,始终不忘统筹兼顾的系统思维,以实现更可持续、更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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