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ī zhōng1.谓十二年。 2.一岁之终。 3.古乐章以奏诗一篇为一终。每次奏乐共三终。 4.全尽。 5.犹一遍。
"一终"一词,在中国古代文献中,主要承载着两种核心含义,其根源均与音乐和计量单位相关,体现了古人以音乐为尺度对时间与篇章进行度量的独特文化观念。 首先,"一终"最为常见的解释是指乐曲演奏或歌唱的一个完整段落或轮回,相当于现今音乐术语中的一个乐章或一遍。这一用法直接源于古代乐制。《礼记·乐记》中记载:"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 虽未直接出现"一终",但已蕴含乐章循环之意。更为明确的记载见于《左传·襄公十四年》,师旷引述《夏书》曰:"道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 其下杜预注曰:"徇于路,求歌谣之言。工,乐人也。执艺事以谏,谓诵诗以谏君。一终,谓一曲终。" 此处明确指出"一终"即为一曲终结。古人集会赋诗或演奏,常以完成"一终"为一个基本单元,如《国语·鲁语下》记载叔孙穆子聘问晋国,晋悼公命乐工"歌《文王》之三"、"歌《鹿鸣》之三",这里的"三"便可理解为连续歌咏三遍,即完成"三终"。 其次,由此音乐概念延伸,"一终"也被用作一个特定的时间计量单位,特指演奏或吟唱一整篇诗歌(通常指《诗经》中的一个完整篇章)所需的时间长度。这一用法与古代的礼仪和教学紧密相连。据《礼记·曲礼下》记载:"岁凶,年谷不登,君膳不祭肺,马不食谷,驰道不除,祭事不县。大夫不食粱,士饮酒不乐。" 唐代孔颖达在为此句作疏时,引述他处古制解释道:"《大戴礼》云:'虞史伯夷曰:明,孟也。幽,幼也。明幽,雌雄也。雌雄迭兴,而顺至正之统也。日归于西,起明于东;月归于东,起明于西。'此不具引。又古制,乐成而告备,每一终,辄陈其纪。故《仪礼》乡饮酒、乡射、燕礼、大射,每一终,主人献工,工饮卒爵。" 这里的"每一终"即指乐章告一段落。而将"一终"明确为时间单位的经典记载,出自《魏书·乐志》。其中记述了北魏宫廷音乐官陈仲儒在奏议中引述古法:"又依琴五调调声之法,以均乐器……其瑟调以宫为主,清调以商为主,平调以角为主。五调各以一声为主,然后错采众声以文饰之,方如锦绣。以来消息,考校旧乐,依律均声,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若乐成而奏之,则清浊各合宫商,和畅于物。然则,乐章既阕,礼容斯毕,所谓'乐终而德尊'者也。古者,歌《诗》一章为一终,每一终,更奏而陈之,以为节奏。" 这段话清晰地表明,在古代雅乐演奏中,歌唱《诗经》中的一个完整章节(一章)的过程,就被称为"一终"。 在具体用法上,"一终"多见于描述先秦至汉唐时期的礼仪、音乐活动,尤其是乡饮酒礼、燕礼、射礼等场合。在这些礼仪中,乐工的演奏与诗歌的吟唱有着严格的程序,所谓"升歌三终"、"笙入三终"、"间歌三终"、"合乐三终"(见于《仪礼·乡饮酒礼》),其中的"终"即指"一终",构成了礼仪进行的节奏和阶段。后世文人亦偶用此词,多取其"一个完整段落"或"一曲终了"的引申义,用以比喻事物的一个阶段结束或一件事情的完毕,但已不常见。其词义相对稳定,后世并未衍生出复杂的歧义。 综上所述,"一终"一词,起源于先秦的礼乐文明,其本义是音乐演奏的一个完整循环。它既是一个艺术结构单位,指代乐曲的一遍或一章;也是一个独特的时间度量单位,特指完成一章《诗》乐所需的时间。这个词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礼乐相须为用"的思想,将时间、艺术与礼仪规范融为一体,是理解古代礼乐制度和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窗口。随着礼乐制度的嬗变,这一词汇逐渐淡出日常使用,但其承载的文化记忆,仍留存于古代典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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