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语】:缧绁【拼音】:lei xie解释缚犯人的绳索,这里借指监狱。
成语“缧绁”读作léi xiè,原指捆绑犯人的黑色绳索,后引申为牢狱之灾或被囚禁的处境。这一词汇蕴含着中国古代法律与刑罚文化的深刻印记,其形象直接来源于上古时期拘系罪人的刑具。《说文解字》释“缧”为“黑索也”,“绁”为“系也”,二字合用,生动勾勒出以绳索束缚人身自由的场景。在古代文献中,“缧绁”不仅指代实体刑具,更逐渐抽象为刑罚、监禁乃至冤屈的象征,承载着浓厚的悲情色彩。 从历史源流看,“缧绁”的使用可追溯至春秋战国时期。《论语·公冶长》记载:“子谓公冶长,‘可妻也。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孔子将女儿嫁给身陷囹圄的公冶长,并断言其无罪,此典故使得“缧绁”一词较早地与司法不公、蒙冤受屈的意象相关联。后世文人常借此语抒发对无辜系狱者的同情,或表达自身遭际的愤懑,如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悲叹“何至自沉溺缧绁之辱哉”,便是以“缧绁”喻指自身所受的宫刑之困与精神枷锁。 在古代社会实践中,“缧绁”作为刑具,反映了早期刑罚的简朴与严酷。其材质多为粗麻或皮革制成的黑色绳索,既用于押解犯人,亦用于狱中束缚。随着法制演进,虽逐渐出现枷锁、镣铐等更复杂的械具,但“缧绁”作为牢狱的代称仍延续于诗文之中。这一词汇的持久生命力,正源于其高度凝练的象征性——它不仅指向肉体的拘禁,更隐喻着权力对个体的压制、命运对人的束缚,乃至思想上的禁锢。 在文学与思想层面,“缧绁”超越了具象刑具的范畴,成为文人表达困境与抗争的经典符号。无数诗词文章借“脱缧绁”“陷缧绁”之语,或倾吐宦海浮沉的艰险,或寄托对清平世界的向往。例如,宋代文天祥《正气歌》中“缧绁不得志,行吟坐叹独悲愁”,便是以“缧绁”状写国破家亡时的身心困厄。这种语用上的升华,使得“缧绁”融入中华文化的集体记忆,成为诠释冤屈、束缚与突破的精神语码。 时至今日,“缧绁”在现代汉语中虽不常用,但仍保留于书面语或历史叙述中,用以形容遭受冤狱或陷入困境。其价值在于提醒人们反思司法公正、人权保障等永恒议题。从一根黑色绳索到一种文化意象,“缧绁”的演变历程,既是中国古代法制史的微观缩影,也是汉语词汇在实践与象征之间不断丰富的生动例证。它警示着权力滥用的危害,亦寄托着对自由与正义的不懈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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