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储之费【拼音】:xīn chǔ zhī fèi解释指柴米等日常生活费用。出处唐·白行简《李娃传》:“应乡赋秀才举,将行,乃盛其服玩车马之饰,计其京师薪储之费。”示例近义词反义词语法
成语“《薪储之费》”源于唐代文学家白行简的传奇小说《李娃传》。该文记述了天宝年间荥阳公子郑生与长安名妓李娃之间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成语原文语境为:“因令生斥弃百虑以志学,俾夜作昼,孜孜矻矻。娃常偶坐,宵分乃寐。伺其疲倦,即谕之缀诗赋。二岁而业大就,海内文籍,莫不该览。生谓娃曰:‘可策名试艺矣。’娃曰:‘未也。且令精熟,以俟百战。’更一年,曰:‘可行矣。’于是遂一上登甲科,声振礼闱。虽前辈见其文,罔不敛衽敬羡,愿友之而不可得。娃曰:‘未也。今秀士苟获擢一科第,则自谓可以取中朝之显职,擅天下之美名。子行秽迹鄙,不侔于他士。当砻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连衡多士,争霸群英。’生由是益自勤苦,声价弥甚。其年,遇大比,诏征四方之隽。生应直言极谏科,策名第一,授成都府参军。三事以降,皆其友也。将之官,娃谓生曰:‘今之复子本躯,某不相负也。愿以残年,归养老姥。君当结媛鼎族,以奉蒸尝。中外婚媾,无自黩也。勉思自爱,某从此去矣。’生泣曰:‘子若弃我,当自刭以就死!’娃固辞不从,生勤请弥恳。娃曰:‘送子涉江,至于剑门,当令我回。’生许诺。月余,至剑门。未及发而除书至,生父由常州诏入,拜成都尹,兼剑南采访使。浃辰,父到。生因投刺,谒于邮亭。父不敢认,见其祖父官讳,方大惊,命登阶,抚背恸哭移时,曰:‘吾与尔父子如初。’因诘其由,具陈其本末。大奇之,诘娃安在。曰:‘送某至此,当今还之。’父曰:‘不可。’翌日,命驾与生先之成都,留娃于剑门,筑别馆以处之。明日,命媒氏通二姓之好,备六礼以迎之,遂如秦晋之耦。娃既备礼,岁时伏腊,妇道甚修,治家严整,极为亲所眷尚。后数岁,生父母偕殁,持孝甚至。有灵芝产于倚庐,一穗三秀。本道上闻。又有白燕数十,巢其层甍。天子异之,宠锡加等。终制,累迁清显之任。十年间,至数郡。娃封汧国夫人。有四子,皆为大官,其卑者犹为太原尹。弟兄姻媾皆甲门,内外隆盛,莫之与京。嗟乎,倡荡之姬,节行如是,虽古先烈女,不能逾也。焉得不为之叹息哉!……贞元中,予与陇西公佐话妇人操烈之品格,因遂述汧国之事。公佐拊掌竦听,命予为传。乃握管濡翰,疏而存之。时乙亥岁秋八月,太原白行简云。”其中“薪储之费”四字并未直接以固定短语形式出现于文中,但后世常以此概括故事中李娃为资助郑生备考而悉心储备生活用度与学习资费的贤德之举。 该成语的含义可引申为为了达成某一长远目标(尤指求学、进取等)而预先筹备、积累必要资金与物资的费用。它超越了字面上“柴薪与储备之花费”的简单字义,蕴含着未雨绸缪、长远规划的智慧,强调了物质准备对事业追求的基础支撑作用。在《李娃传》的语境里,李娃在鼓励郑生潜心向学的同时,必然为其妥善安排了学习期间的一切生活开销与应试所需,这种周全的储备正是“薪储之费”所体现的务实精神与远见卓识。 从文化内涵上看,“薪储之费”反映了中华民族重视教育、崇尚读书入仕的传统价值观。它关联着“厚积薄发”、“十年磨一剑”等理念,提示成功不仅需要个人的刻苦努力,也离不开持续且稳定的物质保障作为后盾。成语背后亦暗含了对贤内助或支持者角色的肯定——如同李娃那样,以其智慧与付出为进取者扫除后顾之忧,这在中国古代诸多励志故事中是一个常见而动人的主题。 在当代应用层面,“薪储之费”的使用场景已不限于古代科举备考。它可广泛用于描述为留学、创业、科研项目、重大考试或任何需要长期投入的事业而提前进行的资金与资源储备。例如,“他为了完成这部学术专著,提前数年就开始积攒薪储之费,以确保研究期间心无旁骛。” 成语提醒现代人,在追逐理想的过程中,精明的规划与扎实的后勤准备同样是不可或缺的一环。 总结而言,“薪储之费”作为一个典故性成语,虽直接出处文本中未成固定词条,但其意涵根植于经典文学作品,生动诠释了为实现崇高目标而进行前瞻性物质准备的中国式智慧。它既是对故事中李娃深谋远虑、甘于奉献品格的概括,也为后世提供了一种关于规划与支撑的隐喻,持续启示人们在奋进途中需兼顾理想与现实,方可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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